去年下半年,針對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投資增長過快、新開工項目過多、規模過大等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固定資産投資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的總體部署,各地對新開工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國務院督察組對部分地區進行了督促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等部門聯合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新開工項目清理督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建立聯動機制,切實加強新開工項目管理。今年4月召開的國務院第174次常務會議要求,要嚴把新上項目的市場準入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同時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環保總局要抓緊出臺新開工項目管理辦法。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投資宏觀調控,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維護投資建設秩序,針對當前新開工項目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起草了《關於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的若干規定》,已經上報國務院。
規定中明確了投資項目的新開工條件,提出了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聯動機制的具體措施,並要求加強新開工項目統計和信息管理,實行項目公告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該規定出臺後,將對加強投資調控、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髮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