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部分出境遊組團社發生遊客滯留情況的通報
旅辦發[2007]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
近期,同源國際旅行社、北京國際鴻基旅行社、中國金橋旅遊總公司、中國旅行社總社、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青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國旅集團新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瀋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華遠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國際旅遊公司等十家出境遊組團社組織的赴韓國、澳大利亞、歐洲的旅遊團陸續發生少數遊客非法滯留等違規事件,情節比較嚴重。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同源國際旅行社:2006年10月12日,該社組織的赴法旅遊團共6人,全部在法國滯留。
2、北京國際鴻基旅行社:2006年8月,發生2起10人滯留韓國。事發後,該社未按規定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中國金橋旅遊總公司:2006年8月,違反《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未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出境遊名單表”。
4、中國旅行社總社:2006年10月30日和11月6日,該社組織的兩個赴澳旅遊團中,各有1人在澳大利亞滯留。事發後,該社未按規定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9月5日,該社組織的赴澳旅遊團中,有3人滯留澳大利亞。事發後,該社未按規定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青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2006年8月21日和11月1日,社組織的兩個赴澳旅遊團中,各有1人滯留澳大利亞。事發後,該社未按規定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國旅集團新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6月,該社組織的赴歐旅遊團中,有1人滯留意大利。事發後,該社未按規定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8、瀋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2006年初至8月,該社組織的赴歐旅遊團中,累計有5人滯留歐洲。事發後,該社未按規定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9、北京市華遠國際旅遊有限公司:2006年6月到11月間,該社發生了4起共計7名遊客滯留澳大利亞及歐洲事件。事發後,該社及時報告了旅遊行政部門,但其短期內多次發生遊客滯留,造成了不良影響。
10、北京北辰國際旅遊公司:2006年8月到9月間,該社發生了4起共計12名遊客滯留澳大利亞事件。事發後,該社及時報告了旅遊行政部門,但其短期內多次發生遊客滯留,造成了不良影響。
希望各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遊客在境外滯留問題給予高度重視,進一步要求本地區組團社建立健全出境遊業務規章制度、規範業務流程、強化內設部門和門市部的管理,並加大對組團社的監管力度,督促組團社嚴格執行《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防止遊客非法滯留事件的發生。
特此通報。
國家旅遊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