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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通知禁止組織或介紹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 呂諾)近來,少數地方連續發生打著“勤工儉學”“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旗號組織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事件。教育部日前要求各級教育部門配合勞動、工商等有關部門,加強督察和管理,堅決禁止組織或介紹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的現象發生。

    為保護未成年學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強調,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培訓學校和其他組織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組織或介紹初中及以下階段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堅決抵制社會上各類針對未成年學生的招工行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業、仲介機構在寒暑假以“實踐”“實習”為名組織農民工子女打工的行為。發現涉嫌面向未成年學生的招工信息,應立即核查,情況屬實的應迅速通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中等職業學校需要組織學生開展工學結合、半工半讀試點等形式的實習活動,教育部要求中職學校和有關實習單位要嚴格遵守教育部、財政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更不得在新生報到前組織學生參加實習勞動。

    在加強學生日常和假期管理的同時,教育部還要求中等職業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學生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防範和抵制外來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