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7年度保監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的通報
2007年,各保監局派出1228個檢查組共4378人次,對1271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仲介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其中檢查産險機構606家,檢查覆蓋率22.21‰;壽險機構363家,檢查覆蓋率11.26‰。
各保監局共對813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仲介機構實施830家次行政處罰,同比增加93.47%。其中,責令撤換高管人員102人,同比增加59.38%;罰款3055.35萬元,同比增加103.86%;吊銷許可證12項,同比增加100%;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56項,同比增加1020%;警告246家機構和360人。
此外,對991家機構及個人實施了1204家次的其他監管措施。其中監管談話374人次,下達監管意見書834份,通報批評131家次。
按機構分類,受處罰的産險機構佔56.63%,壽險機構佔19.52%,仲介機構佔23.86%。
從受處罰相對數量看,每千家機構受處罰家次,産險公司平均水平為17.22,壽險公司平均水平為5.02;每億元保費受處罰家次,産險公司平均水平為0.225,壽險公司平均水平是0.033。
分析2007年行政處罰情況,主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
(一)虛假列支經營費用用於不正當競爭問題。保險公司通過虛假列支會議費、差旅費、辦公用品、預防費等方式套取資金,用於支付高額手續費、好處費等或或給予投保人承諾收益等合同外其他利益,以及用於營銷團隊或個人業績獎勵等各類展業費用補貼。
(二)誤導宣傳、消費欺詐問題。印製帶有誤導客戶內容的宣傳材料。營銷員在條款解釋時誇大承諾收益、不如實告知投保人權利等。在宣傳和展業中進行片面宣傳和同業詆毀。在營銷員培訓中使用誤導性材料。在電話營銷、網絡營銷等新興營銷渠道中,也出現了新的誤導宣傳形式。
(三)仲介機構違規經營問題。虛開發票、虛假批退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資金。弄虛作假,坐扣保費、虛列成本、提供虛假財務報表和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等。違規開展業務,與無資格的機構發生業務往來、未經批准擅自設立、遷移分支機構、委派高管人員等。四是向投保人、經辦人給予回扣等。
(四)團險業務管理漏洞嚴重。長險短做,違規退保,承諾收益,退保金不回原單位,現金支付退保金。還存在超齡承保,未經批准擅自擴大保險責任,合同要素不全,業務檔案不實,團險個做等業務管理混亂和違規經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