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果、露酒行業健康發展,春節前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部分“年貨”食品進行了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其中,果、露酒産品共抽查了四川、青海、新疆、寧夏等4個省、自治區42家企業生産的43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9.6%。
此次抽查依據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準》、GB2758-2005《發酵酒衛生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10344-1989《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等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對果、露酒産品的酒精度、幹浸出物、揮發酸、總二氧化硫、鉛、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甜蜜素、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錳、莧菜紅、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亮藍以及標簽等2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結果表明,一是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大型生産企業産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100%,産品質量較好。二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衛生指標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所檢項目全部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個別産品食品添加劑指標超標。強制性國家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果酒和葡萄酒可以使用防腐劑(山梨酸、苯甲酸),而配製酒不能使用。果酒不允許添加甜味劑,配製酒限量添加。抽查中有個別産品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不合格。
2、個別産品重金屬指標超標。抽查中有個別低度露酒産品錳含量超標。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同時,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果、露酒産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使果、露酒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