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定的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哈爾濱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法治哈爾濱的要求,哈爾濱市首次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一項專項規劃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當中。
“十一五”期間是哈爾濱市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也是《綱要》提出的實現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目標的關鍵時期,哈爾濱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提出要在堅持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發展的速度與結構、質量、效益的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物質文明與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關係的基礎上,對全市的整體發展戰略、目標、重點進行深入的思考和縝密的規劃。市政府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作為推動我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擺上了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明確由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起草編制“法治政府建設”專項規劃,將其列入哈爾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當中。《法治政府專項規劃》的編制,考慮到 “十一五”期間是哈爾濱市實現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目標十分重要的起步階段,需要夯實基礎性工作,《專項規劃》將重點放在了基本完成《綱要》規定的主要制度的制定上,以期建立健全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基本制度和機制,初步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的制度和機制環境。《專項規劃》在內容上,確立了9個方面、27項具體工作任務和目標,涉及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科學民主決策、行政執法監督、化解社會矛盾諸多方面,基本上涵蓋了建設法治政府初級階段的基本制度和機制方面的內容。為使編制的《專項規劃》符合實際,內容設定科學、合理,具有操作性,市政府法制辦在認真學習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基礎上,結合全市實際,開展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在編制《專項規劃》過程中,通過召開專門會議討論,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等形式,對草案進行反復多次的研究、修改。《專項規劃》草案形成後,聘請哈爾濱市專顧委的專家和學者,召開專家諮詢論證會,對《專項規劃》進行諮詢論證,努力使《專項規劃》做到符合實際,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