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徐京躍、陳菲)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十五”時期,全國公安機關把專項治理作為反腐倡廉的一項重要措施,有效解決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三類案件逐年下降。
——深入開展“三項治理”。全國公安機關對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等執法頑症堅持不懈地進行專項治理。通過治理,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三類案件逐年下降。同時,對“超期羈押”、“留置室非正常死亡”等問題開展了集中治理。按照治理一個問題、鞏固一項成果、建立一套制度的思路,建立健全了執法辦案的實體和程序制度。
——深入開展對違規扣押、查封、凍結、沒收財産和違規責令停業整頓、吊扣證照、吊銷牌照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共排查案件312.8萬件,從中發現有問題案件2366件,並對問題案件進行了認真處理。
——通過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集中“開門接訪”,接待群眾上訪20.4萬起,停訪息訴率達80%以上。通過“開門接訪”,全國公安機關共查破各類刑事案件1.7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萬名。(完)
誡勉談話9700多人次 公安違法違紀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徐京躍、陳菲)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十五”時期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進展。2003年至2005年,各級公安機關黨委、紀委負責人同下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6萬多人次,誡勉談話9700多人次,一把手述職述廉近2.4萬人次。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時期,公安隊伍中違法違紀和腐敗問題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正在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側重遏制逐步走上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新階段。
據介紹,“十五”時期,全國公安機關全面推行廉政談話教育,普遍開展了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制度、紀委負責人同下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談話、警銜晉陞班學員集體廉政談話等制度。
在深入剖析西安32名民工事件、廣州孫志剛事件、成都李思怡等事件的基礎上,全國公安機關在廣大民警中集中開展執法為民思想教育;組織拍攝了一系列專題警示教育片,在全國公安機關巡迴播放,民警收看率在95%以上;舉辦了廉政公益廣告大賽、廉政歌曲創作和演唱、反腐倡廉演講比賽、書畫展等活動。
據統計,各級公安機關共創作廉政歌曲485首,組織開展廉政歌曲演唱活動1036場次,參與民警達15.4萬。(完)
967名民警違反“五條禁令”被開除辭退
公安隊伍“槍、酒、車、賭”老大難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徐京躍、陳菲)記者28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自“五條禁令”頒布至2005年,共查處違反“五條禁令”案件1698起,涉及民警2163人,開除辭退967人,追究領導責任873人,初步解決了公安隊伍在槍、酒、車、賭等方面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時期,全國公安機關把查辦違法違紀案件作為從嚴治警、懲治腐敗的重要措施和嚴肅黨紀政紀警紀的中心環節來抓,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案件,清除一批害群之馬,純潔了公安隊伍。
“公安隊伍中違法違紀總的趨勢是穩中有降,民警職務違法違紀等突出問題得到明顯遏制。”這位負責人表示。
“五條禁令”是公安部2003年1月22日針對公安機關一些基層單位在內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嚴禁攜帶槍支飲酒;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參與賭博。違反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據了解,為從源頭上加大防治腐敗的力度,“十五”時期,公安部先後出臺了《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關於公安機關監督制約機制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警務督察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公安部機關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實施留置措施備案規定》等規範性文件,初步形成了與《人民警察法》相銜接、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則相適應、以約束執法行為為重點的從警行為規範體系。此外,公安部著力推進行政審批、幹部人事、財政管理和司法體制改革,共清理156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了69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