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我國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工作得以加強,各地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11個省級政府和18個較大市政府共追究行政執法責任人員一萬餘人次。這是記者從28日中紀委、監察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得到的消息。
據中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上半年,各地反腐倡廉工作紮實推進,成效顯著。中紀委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20多項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糾正盲目投資、重復建設、追求脫離實際的高指標等行為。徵收徵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中損害群眾利益,以及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得到糾正。截至6月底,各地已償付歷史拖欠工程款1770億元,佔全部拖欠總額的95.2%,全國24個省(區、市)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一批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尤其是發生在安全生産、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失職瀆職案件被嚴肅查辦,深挖出一批隱藏較深的腐敗分子,維護了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工作得以深入推進,公開審判和檢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對權力運行實行制約和監督的巡視工作進展順利。目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已完成對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九家中央管理的銀行和四家國有資産管理公司的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深入展開,國務院部門及直屬單位中有28個部門和單位建立了政務公開的相關制度。 (丁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