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出臺新規定,自今年起寧夏建設領域農民工將全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拒不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築施工企業,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將依法給予經濟處罰,同時由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産許可證》等有關證件。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有關規定,自今年起,凡是在自治區境內註冊的各類建築施工企業和在自治區境內開展生産經營活動且無法提交企業在註冊地已經參加工傷保險證明的外埠建築企業,必須為本企業全部職工(含所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對拒不參加工傷保險或者存在中斷工傷保險繳費、瞞報工傷保險繳費總額、瞞報參加工傷保險職工人數以及拒不辦理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建築施工企業,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將依法給予經濟處罰並責令企業限期參保。 (記者 王海英 實習生 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