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政府應對策略
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鄭大兵 封海東 封飛虎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新問題、新矛盾不斷增多,社會群體性事件呈上升趨勢。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處理當前群體性事件提供了理論指導。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預防和解決群體性事件,切實做好應對處理工作,有效緩解了很多事件的發展。但有一個領域的群體性事件卻往往得不到足夠的重視,雖然目前它還不是十分尖銳,但卻發展迅猛、影響很大,這就是網絡群體性事件。網絡群體性事件有著它自身的一些特點,政府對此應該充分重視,深入研究,並積極有效地做好應對工作。
一、網絡群體性事件的特點
網絡群體性事件是指某些群體為了實現某一目的,利用網絡大規模發佈、傳播某一方面信息,以發泄不滿、製造輿論。因其是群體性事件的一種特殊形式,所以具有群體性事件的主要特點,即“在相對自發的、無組織的和不穩定的情況下,因為某種普遍的影響和鼓舞而發生的集群行為”。但它也有一些與社會群體性事件不同的重要特點:
(一)傳播迅速。在網絡中,由於聯絡的快捷方便,使得六度分隔效應更加明顯。人與人之間的聯絡,不需要太熟悉,只需要一個簡單的共同話題,就有可能在短時期內建立“相對自發的、無組織的”聯絡。
(二)更容易産生衝動。網絡具有特殊的“匿名性”,網民由於匿名身份,自恃屬於“無名的大多數”,不需要為自己在網絡上的非理性行為承擔任何責任,風險趨近於零,因此更傾向於以道德的名義參與事件的發展。而且很多人的行為更有明顯的群體娛樂特徵,參與者更多的是懷著一種唯恐天下不亂的看客心理,從事件混髮發展的過程中取樂。“潛藏在人類心靈深處的原始衝動,總是會不經意之間,掙脫理性的韁繩,衝開文明的堤壩,形成群眾性的迷狂”,導致群體性事件。我們幾乎可以斷定,如果要求他們以真實身份出場,其行為必定會有所顧忌。
(三)規範管理方面存在空白。雖然社會群體性事件在法源上還未形成一個從權利的設置、組成到行使、保護、規範的完整體系,但還是有憲法、刑法、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其實施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信訪條例等,以及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機關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規範限制。但在網絡上,若有集群行為,則不受這些法律法規的的限制。
目前,網絡群體性事件主要發源於一些全國性的、訪問和在線人數密集的論壇、社區以及博客。傳播方式主要是論壇、博客發帖,然後帖子通過被其它論壇博客轉載,或者通過即時聊天、電子郵件等方式傳播,由此引起其它網民的關注,引發大規模的響應。有調查報告顯示,在我國現有的1.23億網民中,有20%以上的網民習慣參與論壇討論;現有活躍博客700多萬人,博客讀者7500萬人。所以,通過這樣方式進行信息傳播,效果無疑是驚人的。
二、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未來變化
隨著網絡的持續發展,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未來發展會更加引人注目。也將會有一些顯著的變化,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區性的特徵更加明顯。由於互聯網的發展,一些地方性的社區,以及一些地方性知名人士的博客也得到了發展。這些地區性的社區、博客,由於地域的關係,更容易聚集一定地區的人員;由此,也更容易因為一些區域性事件而形成突發性事件。而這些事件的發展,可能會止于一個地區,也可能會蔓延到全國;可能會止于網絡,也可能在現實社會中發酵。
(二)和傳統媒體的結合。互聯網發展到現在,再不僅是初創時期的教育科研工具,也不再是少數人的娛樂工具。由於它具備傳統媒體所欠缺的互動性、快捷性,使得傳統媒體很樂意和互聯網結合,從互聯網上擷取一些有價值的新聞。這使得互聯網和傳統媒體的結合更加廣泛而緊密,也使得互聯網的“觸手”可以伸展到一些它現在還影響不到的地方以及一些特殊階層的群體。這也使得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影響力可能得到難以預料的擴大。
(三)有可能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隨著網絡影響力的不斷擴大,一些心懷叵測的人也將目光投向了互聯網。2004年8月11日,原福建省連江縣縣委書記黃金高在人民網上發佈了題為《防彈衣為何隨我6年》的萬字公開信,自述反腐敗的經歷,表示因反腐敗而生命備受威脅。公開信發表後,許多網站紛紛轉載,獲得十多萬網民的聲援,轟動一時。後來經有關方面查證,這是黃金高利用傳媒、網絡放風,意圖為自己的腐敗脫罪;而署名文章也是別人捉刀代寫的。
三、政府對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應對措施
面對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層出不窮及其影響力的日趨擴大,政府不應消極對待,而應採取措施積極應對。具體可以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法律法規,實施網絡實名。在目前正常秩序的社會中,網絡顯然是很好的匿名場所。據媒體報道,由於網絡群體暴力層出不窮,韓國政府在2005年12月宣佈,政府將要求各個網站在用戶發帖前確定其真實身份。韓國政府還表示,會在2006年提交關於實施網絡實名的議案。我國新近研發成功的IPv6網絡,克服了現有IPv4網絡IP地址不足的局限性,使得未來從技術上實施網絡實名製成為可能。
(二)做好教育工作,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社科院發佈的互聯網調查報告顯示,近六成的網民是24歲以下的年輕人。早在2000年,胡錦濤同志就針對互聯網對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影響指出:“互聯網迅速發展,逐步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愈來愈多的青少年和互聯網交上了朋友,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同時也加重了我們的責任。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建設,努力使互聯網成為青少年獲取知識和信息的一個新窗口;另一方面要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積極防範互聯網給青少年帶來的負面影響”。因此,地方各級政府部門應該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觀念。要使廣大網民加強對社會主義榮辱觀的認識,加強是非標準的確立,培養個人自製力,不參與網絡群體性活動。
(三)使政務公開,政策透明,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地方政府應結合信訪部門的經驗教訓,加強預警,重點排查引發事件的矛盾,從而儘快解決矛盾和衝突。要對一些網絡上可能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防範,制訂預警機制,確保工作到位。預防和處置網絡群體性事件同樣需要有強有力的領導機構和應急預案,才能確保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可以利用市長信箱、市長博客等網民容易認可的手段,並通過積極搭建信訪網絡服務平臺,開展全方位服務,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政府電子政務部門要時刻關注重點社區論壇。現階段,網絡群體性事件主要發生於一些重要的論壇和博客。地方政府的電子政務部門也要有一項職責,就是重點關注一些地方網民集聚的論壇,派專人值守,時刻探查論壇動向。要堅持把一切可能激化的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的原則。相關人員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對於網絡要十分熟悉,能夠見微知著,發現苗頭立刻用網民的方式靠上去做工作,努力化解矛盾,至少不使其蔓延。要用心研究網絡群體性事件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發展趨勢,對於哪些論題在什麼情況下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做到心中有數,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早控制,把工作重心由被動應付轉移到主動化解上。
(五)快速反應,厘清真相。遇到網絡群體性事件,要充分調動政府各部門的力量,一起協調解決。對於參與的網民,要以宣傳解釋、合理引導為主要的説服手段。要用足夠的耐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他們明辨是非,提高覺悟,自覺約束自己。對於一些涉及社會穩定的事件,要從行政方式、技術手段和依法處置三個方面加以控制,包括做好傳統媒體的管理工作,切斷網絡與傳統媒體的聯絡,以防網絡群體性事件被盲目放大,擴散蔓延成社會群體性事件。對不聽教育勸阻,利用網絡故意煽動鬧事的和將網絡事件擴展成現實暴力的人員,要果斷依法處置,堅決打擊。同時,要由政府權威網絡門戶迅速澄清事件真相,平息網民情緒,防止事態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