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3月30日電(記者 陳忠華)記者從山西省臨汾市委了解到,這個市35名官員因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礦難被行政問責,有的官員被“免職”或“建議免職”,還有兩名工作人員被開除。
今年3月,臨汾市連發3起礦難:3月14日14時,洪洞縣明姜鎮聖王溝一“黑口子”發生透水事故,導致3人死亡;3月16日15時,鄉寧縣西坡鎮硬家溝煤礦二坑口非法生産發生頂板事故,導致3人死亡;3月28日上午11時30分,堯都區一平垣鄉余家嶺煤礦在6證過期的情況下,組織非法生産導致局部瓦斯爆炸,造成26人死亡。
礦難頻發,除了礦主利欲熏心、草菅人命外,各級官員和安全監管人員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也是礦難頻發的重要因素。而且,事故背後還可能存在失職瀆職、權錢交易和“官煤”勾結等問題。
余家嶺“3·28”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臨汾市委、市政府立即召開安全生産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安全生産工作,對今年3月發生的3起煤礦事故進行嚴厲的“行政問責”:堯都區、洪洞縣和鄉寧縣的35名區(縣)、鄉(鎮)領導和煤炭、安監、國土、公安等部門涉礦官員被“免職”或“建議免職”,2名工作人員因失職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