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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各醫院陸續採購挂網藥品 百姓最快本月享實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3日   來源:南方日報

    備受關注的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陽光采購談判工作已經完成,共有3萬多個藥品品規入圍,包括絕大部分名優産品和醫保目錄藥品。記者2日獲悉,現將進入全省醫療機構採購階段,廣東老百姓最快在本月下旬便可享受到今年挂網的質優價廉藥品。

    省醫藥採購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説,按照部署,今年挂網採購執行從去年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週期滿一年起算,至2007年12月31日止。為此,廣東各地醫療機構開始執行網上限價競價藥品採購情況如下,今年4月20日開始採購使用挂網入圍藥品的有珠海、佛山、深圳、東莞、湛江、汕頭、潮州、梅州、汕尾、韶關、清遠和部屬省屬各醫療機構;茂名、揭陽和河源各級醫療機構從5月1日起採購使用挂網藥品;陽江、惠州和雲浮從6月1日開始採購使用;廣州、中山和肇慶則從7月1日起開始採購使用;江門從8月1日開始採購使用。

    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強調,各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規避或變相規避參加藥品陽光采購活動。必須嚴格按要求採購臨床所用藥品,從挂網品種目錄中選購質優價廉的品種;必須優先採購醫保目錄內藥品,採購藥品必須通過省醫藥採購服務平臺網上採購系統完成。各醫療機構必須按規定組建藥品遴選專家庫和藥品採購監督委員會,並按規定程序選購藥品。

    按照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和使用。並要求及時與藥品生産經營企業結算貨款,自收到藥品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60日。不得在銷售、購買藥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賄賂,不得暗中給予、收受“回扣”、“折扣”或者取得其他不正當利益。   (記者 陳楓 通訊員 陳廣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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