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委關於開展本市電子政務檢查工作的預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日前,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印發了《關於開展全國電子政務檢查工作的通知》(國信〔2007〕1號),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部署情況進行自查,並填報《全國地區電子政務發展狀況調查表》,于5月中旬上報自查報告和調查表。為此,我委會同相關單位制定了開展本市電子政務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並向市領導作了專題請示。根據市領導要求,檢查通知將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後由市政府辦公廳行文印發。鋻於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為按時完成檢查工作,保證質量,現將有關檢查工作預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2〕17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6〕18號)、《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國信〔2006〕2號)和全國電子政務工作座談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04〕34號)、《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本市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辦〔2005年〕23號)、《上海市電子政務2003~2005年建設和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情況。
本次檢查將採取自查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各區縣、各部門根據檢查內容重點從以五個方面開展自查。
(一)電子政務的組織領導
1.領導體制:電子政務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建設情況;
2.工作機構:電子政務工作機構設置及職能作用發揮情況。
(二)電子政務的建設與應用
1.網絡基礎設施:電子政務基礎網絡建設情況,市公務網、市政務外網利用情況。
2.應用系統建設:
(1)主要內容:項目概況,進展情況,項目實施效果,成功經驗和主要問題;
(2)項目範圍:2002年以來承擔的國家電子政務重點工程項目,2002年以來經市發展改革委立項、由市建設財力投資的電子政務項目。
3.信息資源利用: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資源採集、更新維護、共享及制度建設情況;
4.服務渠道建設:政府網站、熱線電話、窗口及其他服務終端建設和應用情況。
(三)推行電子政務的實際效果
1.提高行政效率、服務水平、監管能力,降低行政成本的情況;
2.促進信息技術應用和信息産業發展、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
(四)電子政務的環境建設
1.資金保障:電子政務建設與運行維護的資金使用和制度建設情況;
2.社會化程度:電子政務建設與運行維護外包、託管的情況;
3.國産化程度:電子政務建設項目採用國産軟硬體産品的情況;
4.培訓與人才:公務員信息化培訓,CIO培訓,用戶安全管理培訓等情況;
5.發展規劃:電子政務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6.政策法規與標準化:電子政務建設與應用的政策法規、標準規範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7.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測評的情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安全責任制等建設和執行情況。
(五)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存在的困難和建議。
二、進度安排
1.自查階段(4月初-4月25日)。各區縣、各部門對照上述五項檢查內容開展自查,並填寫統計表格(見附件),形成自查報告。自查報告和統計表(紙質和電子文本)于4月25日前報送市信息委(巨鹿路915號巨鹿大廈1707室;郵編:200040;Email:wqiu@shanghaiit.gov.cn;聯絡電話:61122317)。自查報告將作為今後申報電子政務項目的主要依據之一。
2.抽查階段(4月25日至4月30日)。由市信息委會同相關部門組成市電子政務檢查工作組,負責各單位自查報告的分析匯總,並根據需要對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抽查。
3.總結階段(5月8日-5月15日)。市電子政務檢查工作組將檢查結果匯總後,形成檢查報告報市政府審定後報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區縣、各部門要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電子政務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本次檢查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領導親自抓,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做好電子政務檢查工作。
(二)掌握節點,保證質量。各區縣、各部門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掌握好時間節點,做好統計、填表和自查報告的報送等工作,同時配合做好現場抽查工作。
(三)總結經驗,講求實效。自查工作既要肯定電子政務發展取得的成績,也要實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問題,在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的同時,對推行電子政務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研究,務求在深化應用、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等環節取得實際效果。
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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