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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立法規定政務信息10日內必須在政府網站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6月1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寧波市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比如今後自來水公司或電力公司等因特殊原因,需要對自來水管道、電力設施進行維修,要及時向社會發佈消息,否則就是違法。

    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寧波市信息化條例》規定,從2007年6月1日起,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其他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要按規定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凡涉及經濟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以及其他與公民密切相關的政務信息,有關單位應當自製作或者獲得該信息之日起10日內在政府門戶網站或有關子網站上予以公開。

    據了解,該條例是繼深圳、湖南、杭州之後全國第四部地方性信息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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