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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違法經營“問題豬肉”將嚴懲不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6月5日電(記者 陳冀)當前各地豬肉價格出現不同程度上漲,個別地區出現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場的事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劉凡5日在廣東考察工作時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嚴防死守不讓“問題豬肉”流入市場,對“問題豬肉”的違法經營者將嚴懲不貸。

    劉凡指出,在豬肉管理的生産、屠宰、流通、消費四個環節中,需要工商部門配合的時候一定要配合好,需要工商部門牽頭的時候一定要負責到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實行“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

    劉凡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豬肉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以檢疫準入為核心,凡是發現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得進入市場銷售。各地對豬肉銷售必須實行“場廠挂鉤”制度,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範的生豬屠宰企業進貨;從事豬肉批發、零售經營的集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與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訂責任書;市場開辦者應與市場內從事豬肉銷售的經營者簽訂質量責任書。

    實行“強制退出”制度。凡是不合格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及其製品,必須實施強制退出。因豬肉不安全而退出市場的經營者恢復銷售時,必須提供不安全豬肉處理證明、整改措施和簽訂保證書。

    實行“購銷臺賬”制度。豬肉經銷商必須如實記錄豬肉的進貨渠道、進貨時間、産地來源、質量等級及數量等相關産品信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進入市場的豬肉必須認真檢查定點屠宰專用章、肉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做好市場巡查記錄,實行可追溯監管。

    劉凡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立即派出督查組,深入基層市場、商場和超市,特別是要深入到農村、城鄉接合部的集貿市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查獲的案件,及時予以曝光。對違法行為嚴重、造成影響惡劣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清除出市場;對多次發生違法行為的市場、商場和超市,要責令停業整頓,並追究市場主辦者的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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