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府建設>> 制度建設
 
廣東省深圳市通過事業單位改革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深圳事業單位改革)新聞背景:深圳通過事業單位改革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新華社深圳9月5日電(記者王傳真、吳俊)事業單位應該為群眾提供哪些公共服務?財政的錢應該投到哪?這些問題都將在廣東省深圳市正在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當中找到答案。

    深圳市政府近日公佈了5項關於事業單位改革的方案,以徵求公眾意見和建議。在完成公眾質詢後,改革方案將正式推出。此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借鑒香港以及國外社會管理的先進經驗,推行法定機構試點,依法設立相關機構;事業單位普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理事會、管理層、職工大會相互獨立、相互制衡;財政供給方式從過去的“養人”轉變為“養事”,對於可由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政府將採用“購買服務”的方式,由有資質的社會組織完成;取消事業單位行政級別,逐步實現事業單位職級制,推行職員制。

    深圳市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秦群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事業單位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主要載體和基本隊伍,因此,深圳市從事業單位改革入手,來解決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

    秦群力説,為解決公共需求快速增長與公共産品供給嚴重不足的矛盾,深圳市2006年7月邁出了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一步,將518家事業單位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三大類,進行了轉企、整合或撤銷,最後保留了339家事業單位。此舉解決了事業單位“提供什麼服務”和“提供多少服務”的問題。目前,深圳市又推出了5項改革方案,新的改革方案將構建全新的事業單位體制機制構架、改善公共服務的供給方式、解決“怎樣提供服務”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目前推出的5項改革方案當中,除了普遍性的實施意見外,還有一項《深圳市政公園管養體制改革方案》是專門針對市政公園管養的專項改革。今後,隨著改革逐步深化,深圳市還將推出針對教育系統、醫療系統的專項改革,通過增加公共服務供給,破解“上學難”“看病難”等一系列難題。

    據秦群力介紹,衡量這次改革成功與否的標準是“社會公共服務只能加強而不能削弱,群眾滿意度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

 
 
 相關鏈結
·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改革取得新進展
· 專家:事業單位改革動因是解決公共服務供需矛盾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