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日起,全長67公里的廣(廣州)清(清遠)高速一改過去“抓罰”做法,對嚴重超載車輛,直接禁止上路。
被廣清高速拒之“路”外的,包括軸型代碼為12(雙軸)、13(三軸)、126(五軸)及136(六軸)的滿載散體物料運輸車。這4種車滿載時,全部超載1倍以上。4種運輸車在廣清高速的日流量為1000輛左右,涵蓋了廣清高速嚴重超載車輛的90%以上。
“嚴重超載車輛不僅加速損害路面,影響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更會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統計顯示,今年6—8月,廣清高速發生4宗重大交通事故,都跟運輸車超載後制動不足有關。
據了解,我國各地對超載的最常用做法是“抓罰”,廣清高速也多年沿用此法,但效果並不理想。廣東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花分公司總經理陳析介紹説,目前運輸市場惡性競爭激烈,運輸車不超載難以生存,而在嚴重超載情況下,即使被罰,還是有相當利潤空間,“相對罰款,禁入更能有效迫使超載車主改用合格車型”。 (記者 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