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 董峻)農業部有關負責人8日説,湖北省江陵縣人民法院7日經公開審理,對江陵縣高致病性藍耳病假疫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偽劣獸藥罪判處被告人查紅波有期徒刑三年,判處被告人王亞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姜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經江陵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6月,本案被告人查紅波夥同王亞斌、姜斌等人,購進合法廠家的豬瘟活疫苗。通過更換標簽假冒“豬藍耳病變異株活疫苗”,向江陵縣眾大畜牧發展有限公司加價出售牟取暴利。由於該疫苗不具備預防和治療豬藍耳病的功效,導致眾大公司死亡生豬509頭,使眾大公司遭受損失328250元。被告人查紅波、王亞斌、姜斌銷售明知是假冒的獸藥,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獸藥罪。本案另一主要涉案人員,江陵縣動物防疫監督站副站長劉文,已于10月25日由江陵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立案調查。
這位負責人説,近年來,農業、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獸藥市場整治力度,堅決打擊制售假劣獸藥行為,成功破獲了一批大案要案,對違法犯罪分子給予嚴厲打擊,獸藥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是,仍有個別不法之徒鋌而走險。對此,農業部和各級獸藥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等部門,繼續加大打擊力度,堅決打擊各類制售假劣獸藥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獸藥市場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