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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規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寧11月23日電(記者杜健)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佈《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將於12月1日起在全區範圍內施行。廣西也成為繼湖南省之後,我國第二個出臺規範非稅收入管理地方性法規的省區。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非稅收入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依法履行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利用國有資源或者國有資産,提供公共服務徵收或者收取的稅收以外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産)有償使用收入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韋家能説,長期以來,廣西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執收行為不規範、收支挂鉤、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使得大量政府非稅收入在財政體制外循環,不能形成可用財力,削弱了政府的調控能力。

    他表示,規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對於推進依法行政,優化發展環境,增強政府宏觀調控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次頒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對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範圍、徵收主體及職責、收繳制度和方式、資金管理和監管方式等進行了詳細的法律描述。《條例》要求廣西各級政府將政府非稅收入納入綜合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韋家能表示,《條例》建立了由財政統管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新模式,提出了“徵收、預算、使用三分離”的資金管理原則,為廣西全面規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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