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府建設>> 制度建設
 
豫重復信訪多發縣區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禁升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4日   來源:人民日報

    按照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信訪問責暫行規定》,對於重復信訪多發的縣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不得提拔調動。

    《規定》要求:對發生5次重復來信、重復來信量連續3個月排在全省前3位的省轄市和排在前5位的縣(市、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限期解決;重復來信量排在全省前5位的縣(市、區),要實施為期1年的重點管理,重點管理期間,取消評先資格,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不得提拔、調動。河南省信訪局進一步要求:有效初次來信在交辦75天后,又重復來信的,發督辦通知單,限期解決問題,又重復來信的,啟動問責程序進行責任追究。  (記者 曹樹林)

 
 
 相關鏈結
· 湖北省開通勞動保障信訪專用郵箱
· 湖北省各市州勞動保障部門開通信訪專用電子郵箱
· 頭百戶鎮“四制三化”強化信訪工作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