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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公務車更換車牌能否取消“特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12月17日電(“新華視點”記者 卜雲彤、周慧敏)海南省有關部門近日決定,從12月16日開始,取消公務車輛專用號牌,更換為普通號段車牌。

    消息一齣,社會反響熱烈。讚揚者認為這一舉措將摒棄特權思想,樹立政府機關形象,讓公務車輛置身於社會和法規法紀的正常監督之下。質疑者認為此舉未必有效,專用號牌不過是“特權”的外在表現形式,問題的關鍵是公務車輛長期存在的在管理執法方面的“法外特權”。

    特權車牌是挂給誰看的?

    根據海南省有關部門安排,更換車牌工作將於2008年1月底全部結束,全省共有3484輛公務車需要更換車牌。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2004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發放特殊號牌,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而非執行緊急任務時,則不享有相應的道路優先通行權。但在執行過程中,逐漸擴大為所有政府機關、政法部門車輛都挂上了專用號牌,儘管這些車每次出行並不都是執行“緊急任務”,但因擁有專用車牌號而享有了“特權”。

    “特權車”的“特權”不少,如停車不交費,在風景點可長驅直入,闖紅燈、亂拐彎、亂停放、逆行等,現場的交警不敢處罰,種種現象老百姓看在眼裏,怨在心頭、口頭。

    特權車牌作為特殊標誌是挂給誰看的?“特權車”沒有道路管理執法權,它主要的作用就是提示道路執法的現場交警,不要為難“特權車”,不要撞“特權人”或“特權車”的“槍口”。海南昌江縣公安局農墾分局政委唐以艷説,過去領導都交代我們,看到政府部門的“瓊A9”字頭車輛要關照,現在取消了專用號牌,是一件好事,政府的車和老百姓的車都是平等的了。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副院長朱綿茂説,海南省取消公務車輛專用號牌的做法,出發點是好的,但是要使這種做法收到更好的效果,真正實現初衷,關鍵是對所有違法車輛嚴格執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更換車牌會不會“重蹈覆轍”?

    在海南,整治“特權車”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七八月間,海南交警部門曾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特權車”違法專項整治活動。但在實際操作中,需要省長“臨時授權”,交警部門才敢整治“特權車”的違法行為。

    那次整治過程中唯一公佈的重點案例既不典型,也缺乏説服力。整治活動期間,公開曝光的案例是一輛瓊A93396牌的小轎車竟然闖紅燈158次,最多時一天闖紅燈4次。而這輛車的車主是省建設廳下屬的省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而且從掛牌以來,一直沒有到車管所辦理行駛證,也沒有檔案,實際上是一輛“黑車”。把這樣一輛不倫不類的“特權車”揪出來“示眾”實在有點牽強附會。而記者在整治活動期間看到的公安廳一份內部通報,僅全省公安系統這期間發現車輛違法就有近百次,其中還不乏交警車輛。

    整治期間有關部門曾提出過不少辦法,比如,定期公佈“瓊A9”字頭公務車的交通違法記錄等。但時過境遷,這些設想很快便被束之高閣,不了了之。整治期間,“特權車”在“運動式”的強大聲勢下,違法行為有所收斂。但“運動”過後,一切又都故態復萌。據省公安廳統計,今年1-10月,僅在海口轄區各類“特權車”違法6000多次,最多的一輛違法達80多次,其中“瓊A9”字頭車違法5800多次。

    因為有了前車之鑒,不少幹部群眾擔心,此次更換車牌會不會“重蹈覆轍”?

    交警部門反映,目前,單從非現場處罰這一塊來看,“特權車”違法較多,佔總量的10%左右,往往領導一簽字就免罰了。所以,換成普通車牌好辦,但要解決所有車輛一視同仁這個根本問題則難度很大。

    取消專用號牌只是“第一步”?

    一些網民質疑,取消專用號牌使公務車輛更具隱蔽性,因而脫離了公眾的監督。“公務車非公務使用比比皆是,公務車出入高爾夫球場、歌舞廳、夜總會,還用來接送小孩上學、清明掃墓、買菜等等,使用普通車牌後,群眾也就無從監督了。”

    海南大學社會學教授詹長智認為,取消“特權車”號牌並不意味著能真正取消特權,從而改變一些政府官員的特權思想。取消特權車號牌只是制約車輛特權的第一步。

    有的專家、學者指出,解決“特權車”問題的關鍵是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在香港特區,政府的車輛都是統一字母的,見到“AM”打頭的車,那肯定是政府的車。越是開“AM”車的人越要小心,因為一旦違法行車,就很有可能成為媒體曝光的對象,而且職務越高,被媒體炒作的幾率越大。所以,無論政府中的什麼人,無論有意還是無意,一旦被交警“抄牌”,都會“乖乖”地接受處罰。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運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海南取消公務車專用號牌是對“特權車”的一種否定,至少政府官員能在形式上做到與老百姓平等,值得稱道。“特權車”在一定程度上是社會不公平的表現,其根源在於部分黨政機關的一種特權意識。要消除這種特權意識才是根本,然而這也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要由嚴格執法來保障,要用一項項好的改革措施來解決。

    海南天皓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東説,在中國特權的存在是有很深的歷史背景的,“官為本”的思想根深蒂固。特權的存在是我國民主法制不健全的反映,要解決特權問題,必須強化民主意識,健全民主機制,真正讓老百姓説了算。當有了完善的民主機制,同時有嚴格的立法、執法和各種形式的監督,特權便會自然而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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