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3月23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23日從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獲悉,22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對擬任命的31位廳級幹部進行了任前法律知識測試。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集中任命的省政府秘書長、廳(局)長、委員會主任等政府組成人員,省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和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進行任前法律知識測試。據了解,只有此次測試成績及格以上者,方可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和任命。
參加此次法律知識測試的擬任幹部共31人,其中省人大常委會5人,省政府組成部門24人,法院、檢察院共2人。
考試結束後,擬任幹部們表示,不論是在國家權力機關,還是在政府部門、法檢兩院任職,都需要有較高的法律水平和較強的法制觀念。大家都能認識到任前法律知識測試的重要,作為一個國家權力機關、政府部門和法檢兩院的工作者來説,既是法律的實施者,也是維護法律的示範者,法律水平的高低、法制觀念的強弱,會直接影響到大家依法辦事的水平和今後各項工作能否依法、高效、有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