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出臺政府信息公開系列文件,以增大稅收工作的透明度,規範稅務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這一系列文件包括《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國家稅務總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新聞發佈和新聞發言人制度》。據悉,這些文件將於5月1日起實施。
按照文件規定,今後,國家稅務總局將按照“公開為常規,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對與行使職能相關的信息和涉及社會公眾及納稅人的信息進行公開。公開的信息包括領導簡介、機構設置、主要職能、稅收政策法規、辦稅指南、稅收收入統計數據、重大項目、政府採購等19項。
除這些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獲取其他相關政府信息。除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以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納稅服務等相關的政府信息,國家稅務總局均應予以提供。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部門認真落實好這一系列文件,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