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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把解決民生問題實績納入幹部考核評價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4月24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決定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把解決民生問題的實績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著力抓好民生問題的督辦落實。

    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發佈的決定,全省要把解決民生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公共服務,逐步形成覆蓋城鄉、惠及全省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並且今後每年須制訂民生工作的年度實施意見,明確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任務和工作舉措。

    同時,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民生領域的財政投入,確保新增財力三分之二以上用於解決民生問題,重點向低收入人群傾斜、向農村和農民傾斜、向欠發達地區和海島山區傾斜。鼓勵單位、個人以及社會各界共同投入解決民生問題。

    為了更有針對性、更有效地解決民生問題,浙江省委、省政府表示將積極組織和引導群眾表達訴求,全面系統收集民意,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和社會組織在參與決策、評估落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制訂或修訂有關徵地管理、房屋拆遷、勞動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環境保護、住房保障、社區建設等熱點難點問題的法規制度,完善依法解決民生問題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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