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聞出版總署黨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列為今年重點工作之一。5月9日,新聞出版總署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總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孫壽山出席會議並講話。
根據《條例》要求,新聞出版總署政府信息公開第一階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總署統一領導、辦公廳牽頭協調、各司局積極配合、相關責任部門具體承辦的工作機制;制定並印發了相關規章制度。 5月1日前按照《條例》要求在總署政府門戶網站推出“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欄目,至今已經主動公開信息147條,接受公開信息申請兩件。
孫壽山在講話中指出,總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實施,是總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程中的一件大事,是總署建設法制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的重要成果,它表明總署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於新聞出版政府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同時,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長遠看是一項日常工作,許多問題需要去學習、去探索、去實踐,希望大家繼續努力,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孫壽山強調,為切實推進總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水平,正確認識公開政府信息與促進新聞出版業改革發展的關係;公開政府信息和履行本職工作的關係;公開政府信息和開展宣傳工作的關係;公開政府信息與加強隊伍建設的關係。各司局不僅要將公開政府信息作為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途徑,還要將其看作是接受社會監督,考驗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重要方式,要以此為契機,提高總署公務員隊伍的整體水平。
孫壽山要求,要進一步完善機制,明確責任,形成各方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要抓住工作重點,有針對性開展工作,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要認真做好主動公開,一要全面,二要準確,三要及時。要積極穩妥地開展依申請公開, 一要把好申請和受理關,二要把好辦理和答覆關。要加強對擬公開信息的審查,嚴格按程序審批,切實做好保密審查。
要進一步開展培訓,組織督查。要加強信息公開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切實提高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機關相關部門要主動積極配合,提供條件。
要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部門要加強對信息公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和評議。發現違反信息公開條例的行為,應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會上,總署辦公廳主任、總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張毅君介紹了近期總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並就下一階段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總署辦公廳副主任薛松岩主持會議,總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辦公室介紹了相關情況。總署各司(局)政府信息公開分管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