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
廉潔自律七項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
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重申並提出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七項要求(以下簡稱七項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是當前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現就認真抓好七項要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通過宣傳教育使中央企業各級領導人員明確廉潔從業的規範要求;通過監督檢查對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方面的情況進行分析,切實糾正違反七項要求的問題,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通過健全制度、規範程序,從機制上保證領導人員廉潔從業,促進中央企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步驟及進度
(一)宣傳教育、調查摸底。
5月份,各中央企業要結合學習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對七項要求進行專題學習,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學習和宣傳教育,一是要使企業各級領導人員掌握七項要求的具體內容,深入理解七項要求的內涵;二是要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重點把握好七項要求涉及企業生産經營活動的規範要求;三是要通過典型案例分析,結合實際進行警示教育;四是要通過廣泛宣傳使企業職工了解中央紀委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方面的要求,取得群眾的參與和支持,加強民主監督。
在開展學習宣傳工作的同時,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結合實際對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通過調查摸底對本企業易發、多發以及職工反映強烈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對制度、規定和機制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確定本企業貫徹落實七項要求的重點工作、重點崗位和具體措施,制訂工作方案。
(二)自查登記、審核認定。
6月份,中央企業要以各級領導人員為重點,組織對照七項要求,進行專項檢查。企業各級領導人員要對照七項要求,對有無違反的情況進行自查,對有無個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情況進行自查,並按照要求將兼任職務及領取兼職報酬和補貼情況、個人投資持股情況(按國家規定在證券交易所購買的股票除外)以及配偶、子女從業情況進行登記。填報相關自查表、登記表(見附件1-5)。企業各級黨委(黨組)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領導人員登記的情況進行審核,對所登記的情況是否符合廉潔從業的規定、是否與本人履行職責有利益衝突進行認定,並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分工,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核簽字。登記和審核認定的情況,由上一級紀委負責匯總。國資委任命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登記情況由所在企業黨委(黨組)書記負責審核、認定,報國資委紀委匯總。
(三)檢查糾正、源頭治理。
8月底前,各中央企業要對領導人員登記的情況進行分析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督促糾正或訂出糾正的計劃和期限。對於制度和規定不夠明確或因各種原因一時難以認定和進行處理的問題,要進行梳理、加強調查研究,結合實際作出統一規範。企業難以界定和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報國資委研究解決。
在工作中,企業要結合完善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等要求,對七項要求涉及的生産經營環節,特別是資産整合、引入戰略投資者、擔保、委託理財、工程建設招投標、物資採購等環節從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嚴格、執行是否有效、監督是否有力、違規能否及時糾正和有效防範等方面嚴格檢查,採取切實措施完善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提高制度執行力,促進制度執行過程的公開透明,從機制上保證七項要求的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把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七項要求作為今年企業領導人員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抓好落實。要加強統一領導,將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緊密結合深入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工作,認真研究,統籌安排,組織企業各相關部門明確分工、各負其責。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學習、帶頭開展自查自糾、帶頭進行廉潔承諾、帶頭接受監督。
(二)加強監督。
要將檢查落實七項要求的情況作為今年企業領導人員民主生活會、廉潔承諾、述廉議廉、廉潔談話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屬企業工作情況的監督指導。三季度,國資委將對中央企業開展貫徹落實七項要求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各中央企業要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對違反七項要求涉嫌違紀的行為,要依照中央紀委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的行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信息溝通。
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重視信息溝通工作,及時將貫徹落實七項要求的安排部署、專項檢查以及查辦案件情況和工作經驗報國資委紀委。6月底前報送調查摸底情況和工作實施方案,8月底報送自查表匯總和檢查糾正情況報告,10月底前報送落實七項要求工作總結。
國資委黨委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