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信息化條例》經省人大十一屆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08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標誌著河南省信息化工作從此有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規。
近年來,河南省積極推進國民經濟信息化和社會信息化,穩步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加快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在領域信息化、農村信息化、企業信息化、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在信息化建設中,河南省也面臨著一些突出困難和問題。如定位問題、信息化建設投資建設管理問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問題、網絡與信息安全問題等。這就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從全省的大局出發,做好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規範管理工作,優化信息化發展的法制環境,統一和提高全社會對推進信息化的認識,凝聚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組織推進信息化發展的合力。
《條例》對於加強我省信息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此,我省信息化建設將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條例》共八章四十六條,內容涉及信息化規劃與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産業發展、信息技術推廣應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關管理活動。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信息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領導協調機制;應當加強對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信息安全應急處理協調機制,提高信息系統的安全防禦能力和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公共基礎信息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