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將於近期出臺。這是記者日前在該省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座談會上得到的消息。據了解,這個考核辦法將有兩大亮點:一是首次將以省政府規章的形式規範依法行政考核,二是首次將省轄市政府、省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納入政績考核。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孫如林介紹説,《江蘇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徵求意見稿)》是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有關規定制定的,成稿後已多次在相關單位徵求意見,目前正結合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修改完善,力爭儘快完成相應程序,早日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專門就依法行政考核制定文件的省市並不多,用省政府規章對依法行政考核進行規範,在我國尚屬首次。有專家認為,這體現了江蘇對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視程度,同時也折射了江蘇推進依法行政的力度。
徵求意見稿對考核機關、考核內容和基本要求、考核方法、考核結果及其應用等做了規定。
將依法行政納入政績考核,特別是明確將省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納入政績考核,是江蘇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一個亮點,這在全國也是第一次。徵求意見稿規定,依法行政考核應當納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實績考核指標體系。據介紹,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這一點得到了廣泛認可和贊同。
“依法行政就是政績”,有專家認為,江蘇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所傳達出的信號,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據了解,雖然目前我國不少地方都在進行依法行政考核,可基本上是就依法行政考依法行政,同時有的地方政績考核還是唯GDP論英雄,導致行政與法治“兩張皮”的問題沒能得到根本解決。
依法行政佔政績考核的比例是多少?孫如林回答説,這一問題還待研究細化。同時他表示,與考核辦法相配套,還將出臺分別適用於省轄市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門的兩個實施細則,建立詳細而科學的考核指標體系。對此,專家建議,最好對依法行政所佔政績考核比例進行硬性規定,以防止因有的地方在執行中把分值定得過低,導致難以實現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
對考核結果的應用,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依法行政考核結果還要與獎勵懲處、幹部任免挂鉤。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考核機關給予通報表彰。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考核機關給予通報批評,並責成其寫出書面整改意見。
徵求意見稿明確,年度考核採取百分制計分方式,其中,內部考核分值佔80%,外部評議分值佔20%。同時,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記者黃慶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