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獲悉,鋻於全區污染物減排面臨的嚴峻形勢,內蒙古將採取行政約束手段,切實做到“三個嚴格、三個挂鉤、三個公開”,強化減排責任。
“三個嚴格”為:一是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責任制。對不能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地區,有關部門將追究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行政責任;二是嚴格落實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按照自治區減排考核實施辦法,對各盟市減排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盟市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自治區企業負責人任期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並實行“一票否決制”;三是嚴格兌現減排獎懲。完成任務的盟市予以獎勵,未完成任務的盟市要向自治區政府作出書面説明,制定整改方案。
“三個挂鉤”是減排目標完成情況要與評價地區經濟發展成效挂鉤、與地方領導幹部的政績和評優挂鉤、與項目審批挂鉤。
“三個公開”是加強公眾對減排工作的監督,對盟市年度減排目標完成情況,自治區環保局將依據國家核查結果,在相關媒體予以公開;各地區環境質量情況要定期在相關媒體上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公眾關心的環節要及時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