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將正式生效。作為我國首部系統規範行政程序的地方規章,其中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範與處置成為了眾多學者關注的焦點:在地方規章中對規範性文件規定一個有效期限。這意味著,湖南省將首先破除文件的“終身制”。
公民可對“紅頭文件”挑刺
“在清理和規範‘規範性文件’這個問題上,湖南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這樣對記者説道。
規範性文件又被老百姓稱為“紅頭文件”,這些“紅頭文件”關係群眾切身利益,也是政府權威的象徵,然而,當前一些地方“紅頭文件”卻突出存在著雜、亂、多、不規範等問題,甚至成了部門爭權、亂收費的依據。
據介紹,今年3月1日起,《湖南省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正式實施,按照《條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公民認為政府規範性文件存在不適當情形的,都可提出審查要求或者建議,由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組織研究、審查,凡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或超越法定權限等不適當的“紅頭文件”,將被依法責成修改、廢止,或由人大常委會直接予以撤銷。
湖南省全面清理“紅頭”文件
9月21日,湖南省政府法制辦透露,《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尚未正式實施前,湖南省已經部署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清理“紅頭”文件。
根據此次清理規範性文件的原則,主要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政策,或者沒有合法依據,或者與同位階其他規範性文件相互抵觸,或者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行政壟斷等違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內容的規範性文件,將明令廢止;
規範性文件施行滿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規範性文件施行滿2年,或者有效期未滿,但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規範性文件,將宣佈失效;
議事協調機構、部門派出機構、部門內設機構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一律廢止;確需繼續執行的,由有關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門重新制定規範性文件。
據負責人介紹,有效期已滿,確需繼續執行的規範性文件,將由制定機關發佈公告重新公佈,未列入繼續有效、重新公佈目錄的規範性文件,自2008年10月1日起,一律不得繼續執行。
有效期滿文件自動失效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規範性文件有效性只有5年,標注了“暫行”、“試行”的文件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文件自動失效。
面臨失效文件又該如何處置呢?《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明確,文件的制定機關應在文件有效期滿前6個月對文件進行評估,認為需要繼續施行的應重新公佈,需要修訂的則要按程序辦理。
除了對規範性文件的有效期限進行了強制規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還要求建立規範性文件“三統一”(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佈)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備案制度以及規範性文件違法審查申請受理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行政違法行為。
未發佈文件不作為管理依據
同時,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本級政府公報和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本級政府統一的信息發佈平臺;縣級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範性文件,未在政府公報和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發佈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據介紹,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規範性文件違法的,可以向政府法制部門提出審查申請,接到申請的法制部門必須要受理,並在收到申請之日的30日內作出處理。
《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還明確規定了媒體的監督作用,如果行政機關有違反行政程序行為被媒體曝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制部門應向相關機關發出《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建議自行糾正,而相關部門也應當在30日之內將處理結果向法制部門報告。
全國行政程序立法正在研究
目前我國立法機關對行政立法研究的工作仍在深入,但國家層面還沒有一部程序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的實施將對制定全國性的行政程序法積累有益的經驗。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説:“工作部門和理論部門都意識到了這部法律的重要性。”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副主任許安標則表示,我國對立法難度較大的項目,一個重要經驗就是先地方後中央,湖南的先行試驗,必將為兄弟省市和全國的行政程序立法提供經驗。
出席論壇的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也表示,國務院法制辦正在研究加快全國統一的行政程序立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