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獲悉,為確保城鎮化戰略順利實施,維護房地産行業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內蒙古日前出臺了住房拆遷最低補償金額和最小回遷面積的規定。
由於目前房地産價格仍在高位運行,對部分收入低、住房面積小的城鎮拆遷戶而言,如果依照房地産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拆遷補償標準,拆遷戶以市場機制很難解決房屋拆遷後的購房問題。
根據內蒙古新出臺的規定,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護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內蒙古要求各地在實施住房拆遷工程項目時,産權調換住房的最小回遷建築面積不得小于50平方米。
同時內蒙古還規定,凡是要求取得貨幣補償的拆遷戶,補償應以同等地段商品住宅的平均價格為測算依據,最低補償額不得低於在同等地段購買建築面積50平方米住房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