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地震局網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研究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工作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做好自然災害可能引發安全生産事故災害預警工作,經中國地震局與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共同協商,建立了應急聯動工作機制,並於2009年2月5日舉行儀式正式簽署了《國家安全生産監管總局中國地震局關於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的協議》。中國地震局局長陳建民和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王德學共同簽署了《協議》,中國地震局副局長趙和平、陰朝民、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華山、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小岩及雙方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簽字儀式。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地震局關於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協議》簽署儀式,標誌著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地震局兩個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配合、應急協同聯動工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新舉措。《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在特別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搶險救援中,安全監管總局可以商請地震局調集國家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參與救援;在重大地震災害搶險救援中,地震局可以商請安全監管總局調集國家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救援;地震局負責以電話、傳真的方式向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值班室)通報地震監測及震情災情信息,信息內容主要包括地震災害的預警、發生、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安全監管總局接到地震局通報的預警信息後,立即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然災害預警信息處置工作程序》進行應急響應,直至預警解除;雙方聯合組織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與地震預警保障研究工作,不斷提高應急保障工作水平;雙方進一步加強地震災害預警以及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合作機制建設。
地震局局長陳建民在簽字儀式上致辭中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各部門在貫徹落實工作中,按照中央部署,進行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減輕災害損失,國家安全生産監管總局和中國地震局兩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與地震預警保障的研究,建立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合作機制,完善工作聯動機制,特別是在發生特別重大生産安全事故、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後,第一時間互通信息,及時互相調用救援隊伍和應急資源。這種聯動機制的建立,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部署,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履行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的具體措施。希望在今後的工作中,安監總局、地震局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密切配合,協同行動,把應急管理工作抓好抓實,並推向新的高度。
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王德學在簽字儀式上講話指出:中國地震局與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應急聯動工作機制的建立,對於加強共同應對地震災害和安全生産事故的合作,完善協調應對的機制,提高應對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希望進一步推進與中國地震局的合作,充分發揮國家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和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在技術、裝備、經驗、作風上的優勢,通力協作,共同做好應對安全生産事故和地震災害工作。
根據協議內容,兩部門將進一步制定開展隊伍的培訓和訓練計劃,並著手制定合作的具體措施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