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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於加強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1-10-27 10:02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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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於加強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商流通發[2011]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十二五”規劃綱要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精神,通過搭建平臺、集成政策,優化服務資源配置,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現就加強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設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商貿流通業的快速發展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的先導性和基礎性産業。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是商貿流通業的主體,佔全行業企業總數的99%以上,主要集中在零售、餐飲、居民服務、商務服務等行業,是保持市場繁榮、吸納創業就業、便利居民生活的主要力量。但是,近幾年來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在資金、成本、人才、市場等方面面臨諸多困難,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的作用和潛力受到抑制。加快建立面向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的服務體系,優化配置金融、技術、信息、人才等各類資源,從政策、資金、機制上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促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有利於推動流通業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是“十二五”時期搞活流通、擴大消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緊迫任務。

二、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用5年時間,分國家、省、市三級建設一批功能完備、運作規範的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扶持一批特色突出、服務能力強的示範性專業服務機構和專業服務商,形成服務主體多元化、運營市場化、資源社會化、分佈網絡化、服務便捷化的服務體系,使中小商貿流通企業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競爭力有所增強,形成有利於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的環境。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發揮政府引導支持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形成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服務體系。二是堅持服務共享、特色突出、逐步完善服務功能,優先解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特有的問題和瓶頸,與現有中小企業服務系統有效銜接。三是堅持示範先行、逐步推廣、長期服務,選擇發展基礎好、帶動效應強的地區先行試點,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廣,並探索建立相對固定的服務機構和長效工作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現有資源基礎上改建或新設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中心,並以此為依託整合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專業服務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類服務資源,形成面向廣大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的公共服務平臺。2012年先期選擇發展基礎好、帶動效應強的20個城市開展試點。加強對公共服務平臺的支持,逐步形成以服務中心為核心,聯結政府部門、仲介組織、專業機構和服務商,為中小企業提供多元化、綜合性服務的服務網絡。對特色突出、服務完善、示範效應強的專業服務單位,要重點扶持,加強推廣。

(二)完善服務內容,滿足企業需求。引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重點開展以下服務:

一是融資服務。建立企業信用檔案,開展企業信用徵集與評價服務,完善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配套服務,幫助企業獲取銀行直接融資;組織企業與擔保、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保險等機構對接並開展相關配套服務,幫助企業實現交易風險轉移和無抵押融資。

二是市場開拓服務。加強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分行業、地域開展市場環境分析、發展趨勢預測,為企業提供國內外市場供需信息服務,幫助企業掌握市場情況;舉辦或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貿易洽談、節慶促銷、跨産業對接等活動,幫助企業拓展經營領域;組織企業建立聯合採購、共同配送等合作機制,降低經營成本。

三是科技應用服務。幫助企業開展信息化建設,利用信息技術優化業務流程和交易方式,提高管理、營銷和服務水平;幫助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利用網絡營銷平臺發展網絡銷售業務,拓展營銷方式;幫助企業開展節能減排、提升效率等方面的技術改造,提升整體競爭力。

四是管理提升服務。推廣應用特許經營、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組織形式,提升企業組織化水平;提供品牌設計、品牌傳播、品牌保護等服務,提高企業品牌影響力;開展對經營者、高級工商管理人才和專業人員的培訓,提高企業人力資源水平。

(三)制訂支持政策,優化發展環境。加快推動現有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解決政策不平等問題,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切實減輕中小商貿流通企業負擔;完善行業監測和統計評價體系,開展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分類統計分析工作,提供市場分析和風險預警;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深入開展標準推廣,充分發揮標準在促進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細化商貿流通領域中、小、微型企業標準,增強支持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發揮公共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相關服務項目給予引導支持;全面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各行業特點,發佈優先發展的行業目錄,並在此基礎上選擇一批商業模式新、經營特色突出、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的中小商貿流通企業進行重點培育,支持其做大做強。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建立健全與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農業、工商、質檢等部門以及供銷社、工商聯的工作聯動機制,明確目標責任,推動工作落實。要及時掌握企業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注重解決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努力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全面調研,制訂工作規劃。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銜接的具體規劃,提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目標和具體措施,細化服務體系建設規範,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各項工作。

(三)加大支持,加強宣傳指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運用各類財政資金,引導和帶動社會投資,加大對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的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爭取設立支持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要加大對公共服務平臺的指導和服務力度,及時了解建設運營情況,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引導公共服務平臺規範運營,不斷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要充分發揮網絡、報刊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對公共服務平臺的宣傳,幫助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更好地利用服務平臺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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