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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

2012-06-28 15:32 來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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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
瓊府辦〔2012〕96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自《海南省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瓊府〔2010〕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實施以來,我省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機制逐步建立,2010年和2011年財政分別安排資金7700萬元、8000萬元用於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全省貼息工作已初見成效。2011年,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扶貧辦、省林業局和省婦聯五部門聯合下發了《海南省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和獎補資金實施辦法》(瓊財債〔2011〕2414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一步提高了我省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水平。但是,我省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仍存在工作推進不平衡、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導致貼息資金支出進度緩慢,制約了我省農民小額貸款的推廣和支農惠農作用的發揮。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是省委、省政府為改善“三農”融資難局面、推動農村金融改革而實施的一項支農惠農的重要舉措,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項重大民心工程,並已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點任務和“十二五”重點民生規劃,對提升農民生産經營能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維護農村和諧穩定具有重要作用。各市、縣政府要切實提高對做好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加深對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政策的理解,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政策全面、準確地貫徹實施。

二、加強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為確保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各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的領導,把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明確分管領導、牽頭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建立市、縣分管領導負責,金融、農業、林業、扶貧、婦聯、財政等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要督促本級財政部門將中央扶貧資金、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和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進行整合,統一歸併到市、縣財政局指定科(股)進行管理,並採取貼息資金提前預撥到經辦金融機構,經辦金融機構按月報送貼息進度,財政年終統一結算的方式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確保借款農民及時拿到財政貼息資金。

三、認真落實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各項工作任務

(一)加大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政策宣傳培訓力度。各市、縣政府要通過開展宣傳、發動等工作,讓農民小額貸款政策深入人心,增強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政策的吸引力。同時,通過開展“金融服務下鄉”、舉辦金融支農培訓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培訓班等多種形式,讓廣大農民了解和掌握農民小額貸款的品種、條件、程序、要求等基本常識,提高農民貸款擴大生産的積極性。

(二)制定並落實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實施細則。各市、縣政府要根據《暫行辦法》和《實施辦法》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本市、縣農民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要結合本市、縣情況,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明確操作要求和責任人,儘量簡化申請材料,可結合本市、縣財力實際,適當擴大貼息對象,提高貼息標準。相關部門要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履行貼息工作職責,提高審批工作效率,有效落實貸款貼息保障措施。

(三)做好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考核工作。各市、縣政府要制定貼息工作考核辦法,並依據考核辦法定期考核各部門工作,對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增強各部門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各市、縣政府要根據《暫行辦法》和《實施辦法》的規定,按照本通知要求,儘快確定分管領導和牽頭部門,並於7月11日前將分管領導、牽頭部門及工作落實情況書面報送省政府金融辦和省財政廳,已制定實施細則的市、縣同時報送實施細則。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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