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工商總局關於做好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前後登記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

2014-02-18 15:59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工商總局關於做好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前後登記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
工商企字〔2014〕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批准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為確保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前後登記管理工作的平穩過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辦理公司註冊登記

自2014年3月1日起,各級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按照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總局規章辦理公司註冊登記。

公司實收資本以及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不再作為登記事項。2014年3月1日後公司申請辦理上述事項登記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決定不予受理。

除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登記機關在受理公司登記申請時不再收取驗資報告。

2014年2月28日前公司登記機關已受理涉及上述事項登記申請的,應當在2014年2月28日前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二、依法監管股東(發起人)出資行為

自2014年3月1日起,對於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發起人)繳付出資的信息公示情況,由公司登記機關通過依法處理投訴舉報或者抽查等方式予以監管。對於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的繳付情況,公司登記機關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監管。

三、有序推進市場主體相關信息公示

登記機關負責在省級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市場主體登記、備案信息(具體公示事項見附件)。公司應當在同一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自行公示股東(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繳納情況。

登記機關應當加強對市場主體信息的採集,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的監督檢查,提高認識,指定專人,明確責任,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014年2月28日前已設立公司的實收資本及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改革前屬於登記事項的公司登記信息,由公司登記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按最近一次登記的信息予以公示。

四、切實保障信息化系統安全

要保障信息化平臺的系統安全。要採用防火墻、防拒絕服務攻擊、防病毒、入侵監測等設施防範黑客攻擊、互聯網木馬、病毒入侵等,防止系統被挂上木馬或被病毒侵入,採用流量控制、驗證碼、提高網絡帶寬等手段保證網絡暢通,避免造成公示系統癱瘓或失去控制,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各單位應嚴格按照《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制訂相應安全措施,從網絡、硬體、系統軟體等多角度保障系統安全。

要確保信息化平臺的數據安全。要採用數據庫加密、訪問控制等措施防範數據竊取、數據篡改、數據偽造、行為抵賴等,防止出現數據丟失、損壞現象。要建立健全數據備份和應急恢復系統,充分保障數據安全。

要多方位多角度確保內容安全。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2號)第十五條規定,要採取技術和人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上報信息內容進行審查,對是否含有不良、敏感等情況的內容要能夠發現、追查。要對企業上報的內容“緩存”,充分利用知識庫、比對或過濾軟體進行自動檢查。要明確審核、登記、保存、清除、備份等審查流程,落實審查責任,安排專人審查。

要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和保密制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落實責任到位,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務必將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進一步提升窗口服務水平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充分研判改革實施後登記申請可能大幅增加的形勢,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提升登記服務質量和效率,確保各類登記申請能夠及時受理,按時辦結。

要加強人員培訓和力量配備。要通過多渠道、多方式的崗位業務培訓、技能操作等活動,使登記窗口人員充分領會改革精神,熟練掌握有關新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登記規範的要求,提高操作水平,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強人員配備,將業務熟練的人員充實到登記窗口,通過多途徑增加登記註冊人員,切實防止因人員不足而造成登記效率下降。

要加強窗口服務規範建設。要優化窗口配置,增設服務窗口。增加專人負責諮詢引導工作,做好排隊人員的合理分流,維護好登記大廳正常辦事秩序。要統一服務流程、規範服務標準,配備登記服務辦事指南,按照規定公開辦理結果。加大預約登記、電話諮詢力度,多方式分流到現場辦理人員。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做到“一口清”,避免申請人多次往返。要建立應急預案,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要加大推進網上登記的力度。積極推進網上登記,擴大網上登記的適用範圍,提高網上登記智慧化程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進的全程電子化登記。

要進一步優化登記流程。嚴格執行登記規範標準,做到登記條件、程序統一。在全面實現一審一核的基礎上,探索明確、簡單、規範的登記申請事務實行“獨任登記制”,減少審批環節、提升審批效能。

六、切實加強改革的保障和宣傳

各地要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為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員、設備、資金保障。

各地要充分利用媒體平臺,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引導社會正確認識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意義和股東出資責任。要通過登記窗口、官方網站等多種途徑,將修改後的表格樣式、提交材料清單等登記依據和標準對外公示,提示申請人依法辦理登記。

附件:市場主體信息公示事項

工商總局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市場主體信息公示事項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信息

(一)內資公司法人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投資人信息:投資人類型、投資人、證照類型、證照號碼

(3)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1)主要人員信息:姓名、職務

(2)分支機構信息:註冊號、名稱、登記機關

(3)清算信息:清算負責人、清算組成員

(二)內資分公司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三)內資非公司企業法人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成立日期、經營期限自、經營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內資非公司企業法人主管部門(出資人)信息:投資人類型、投資人、證照類型、證照號碼

(四)內資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經營期限自、經營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五)內資非法人企業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經營期限自、經營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六)外資公司法人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投資人信息:投資人類型、投資人、證照類型、證照號碼

(3)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1)主要人員信息:姓名、職務

(2)分支機構信息:註冊號、名稱、登記機關

(3)清算信息:清算負責人、清算組成員

(七)外資分支機構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八)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産經營活動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九)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主要經營場所、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成立日期、合夥期限自、合夥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合夥人信息:合夥人類型、合夥人、證照類型、證照號碼、國家(地區)、住所、承擔責任方式

(3)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1)清算信息:清算負責人、清算組成員

(2)分支機構信息:註冊號、名稱、登記機關

(十)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分支機構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經營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十一)中外合作非法人企業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合作各方信息:合作各方的名稱、責任形式

(3)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十二)合夥企業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主要經營場所、執行事務合夥人、成立日期、合夥期限自、合夥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合夥人信息:合夥人類型、合夥人、證照類型、證照號碼

(3)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1)清算信息:清算組成員

(2)分支機構信息:名稱、註冊號、登記機關

(十三)合夥企業分支機構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十四)個人獨資企業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住所、投資人、成立日期、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投資人信息:姓名、出資方式

(3)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1)分支機構信息:名稱、註冊號、登記機關

(十五)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營業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自、營業期限至、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十六)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成員出資總額、成立日期、業務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成員名冊信息:姓名(名稱)

(十七)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

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經營場所、負責人、成立日期、業務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十八)個體工商戶

1.登記信息

(1)照面信息:註冊號、名稱、類型、經營場所、經營者、組成形式、註冊日期、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發照日期、經營狀態

(2)變更信息:變更事項、變更前內容、變更後內容、變更日期

2.備案信息

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

二、公司公示信息

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信息

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備註:“證照類型”、“證照號碼”表示非自然人信息,自然人不公示相關證件號碼。

解讀評論:

解讀國務院部署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馬路平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