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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開展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的通知

2014-06-12 16:02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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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開展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的通知
工商市字〔2014〕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斷加大網絡市場整治力度,網絡市場秩序規範管理工作逐步推進,但是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仍時有發生,一些商品的網絡售假行為還比較猖獗,必須加大執法力度,施以重拳治理。為進一步提高網絡交易監管效能,嚴厲打擊通過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有效處理網絡商品交易中群眾關切、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全面加強網絡商品交易行為監管,凈化網絡購物環境,維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工商總局決定於2014年7月至11月開展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要充分認識到網絡市場是實現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途徑,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促進其健康發展是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紅盾網劍專項行動要堅持規範與發展並重、整治與建設並舉的原則,緊扣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焦點和消費熱點,以網絡交易平臺、大型購物網站和團購網站為重點整治目標,以電子産品、兒童用品、汽車配件、服裝、化粧品和農資等為重點監管商品,以馳名商標、涉外商標、地理標誌為重點保護對象,通過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大力曝光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大案、要案,關閉一批違法違規經營網站(網店),遏制網絡銷售假冒偽劣電子産品、兒童用品、汽車配件、服裝、化粧品和農資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多發勢頭,進一步暢通網絡消費保護渠道。同時,各級工商部門要進一步規範網絡商品交易秩序,嚴厲查處利用網絡從事的不正當競爭、傳銷、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二、工作內容

(一)依託基礎數據,認真核實、定位。以網絡經營主體數據為基礎,以“搜得準、找得到、查得了”為目標,以馳名商標、涉外商標、地理標誌為重點保護對象,通過對商標專用權的專項監管執法及消費者投訴舉報情況的分析,對轄區內網絡銷售電子産品、兒童用品、汽車配件、服裝、化粧品和農資等商品經營者進行梳理檢查,確定銷售此類商品的網站(網店)和相關經營者,核實相關信息,進一步完善網絡經營主體數據庫,依法取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源頭。同時,加強與商標權利人的聯絡,發揮其識假辨假優勢,形成打假維權合力。

(二)抓住重點商品,嚴厲打擊、依法查處。依託網絡交易監管平臺,以轄區經營電子産品、兒童用品、汽車配件、服裝、化粧品和農資商品的網絡商品交易經營者為重點,通過網絡技術手段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其經營資格、經營商品、經營行為等開展全面檢查,實施重點監管。重點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網上發現、追溯源頭、落地查處。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協調通信管理部門關閉違法網站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對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線索,及時通報、移送公安機關。

(三)確定重點目標,加強整治和監管督導。以轄區內網絡交易平臺、大型購物網站和團購網站為重點整治目標,加強網上和實地檢查頻次。重點檢查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資格,監督指導其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和制定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嚴格對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電子産品、兒童用品、汽車配件、服裝、化粧品和農資商品商戶的資質審查和實名登記,檢查監控經營者發佈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健全完善對經營者銷售商品的檢查和質量管理制度,完善違法商戶退出機制。同時,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積極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網上違法經營行為,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四)針對社會焦點和熱點,適時開展商品質量抽檢。針對社會反映強烈、消費者訴求集中以及專項監管執法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強化商品定向跟蹤監測和監測結果綜合利用。加強對網絡經營電子産品、兒童用品、汽車配件、服裝、化粧品和農資商品經營者的教育引導,要求經營者切實嚴格進貨查驗制度。同時結合轄區實際,聯合商品質量檢測機構適時開展質量抽檢,對抽檢中發現的假冒偽劣商品,切實做到落地檢查、落地查處,並及時發佈消費警示,有效防控風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實效。各地工商機關要切實落實網絡交易監管職責,加強對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職能機構要根據轄區特點,深入開展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做到分解目標、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同時進一步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絡,建立暢通、高效的日常協作配合與聯合監管執法機制,推動部門間監管資源、信息的溝通與共享,打造互聯、互通、互動的網絡市場立體監管體系,共同推動專項行動開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擴大社會影響。要針對專項行動重點,排查梳理,甄別信息,科學分析,健全機制,準確定位,果斷出擊,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依法從重從快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商標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充分利用各種傳播渠道,加大典型違法案件,特別是跨區域、大規模、社會影響惡劣的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網絡經營者,提高公眾參與度和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加強對網絡誠信經營者的宣傳推廣,提高網絡經營者守法經營意識,有效防控網絡違法經營行為,進一步擴大專項行動的社會影響。

(三)加強技術保障,提升網絡交易監管執法效能。要加強網絡交易監管信息化建設,夯實網絡交易監管工作基礎,推進各地網絡交易監管平臺的升級完善和深化應用,實現對網絡經營主體、違法商品和行為的有效監管。高效協同網監機構系統內部工作,進一步完善網絡交易監管預警和快速處置機制,提高監管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提升網絡交易監管執法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做好專項行動總結工作。各地要加強對紅盾網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任務、人員、時間和效果“四落實”,同時做好統計、分析和匯總工作。請各地于12月15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統計表》與關閉的網站(網店)名單(包括具體名稱、網址)和3件以上違法典型案例(附處罰決定書)通過總局網絡交易監管平臺一同報送市場規範管理司。

聯絡人:耿瑾雲       聯絡電話:(010)88650618

附件:《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略)

工商總局

2014年6月12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馬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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