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0 15:33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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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精神,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制定併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上市公司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試點。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是企業鼓勵其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種有效方式。《指導意見》明確,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員工意願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並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資金可以來自員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籌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來自上市公司回購、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東自願贈與等合法方式。《指導意見》還就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程序、管理模式、信息披露及內幕交易防控等問題作出規定。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指出,在上市公司中推進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職工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

目前,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較為普遍,員工取得公司股份的途徑多樣,公司對員工持股的管理也各不相同,出臺《指導意見》,有利於規範上市公司員工的持股行為,促進員工持股計劃良性發展。上市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可以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利於上市公司更好地開展市值管理工作。員工持股計劃可以交由專業機構投資者進行日常管理,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加多樣的投資産品和服務,優化市場結構。

新聞發言人表示,《指導意見》發佈實施後,中國證監會將依照規定積極推動開展試點工作。證券交易所將出臺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等相關規定,引導、規範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負責員工持股計劃證券賬戶開立等有關工作,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將組織開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宣傳、輔導工作等。各上市公司要切實落實《指導意見》的要求,根據公司自身發展規劃、行業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切實可行的員工持股計劃並積極組織實施。希望市場各方共同努力,做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附件: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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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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