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關於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

2014-09-30 20:19 來源: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4]43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工商局,共青團各市委,人民銀行(山東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新要求,引導和支持更多的大學生創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38號)精神,確定2014—2017年在全省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原則,重點面向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畢業5年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以下並稱大學生),強化創業意識,提升創業能力,優化創業環境,完善創業服務,進一步激發大學生創新活力,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對在校大學生普及創新創業教育,2014年至2017年,每年新增參加創新創業教育大學生人數約50萬人。對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大學生在自願前提下組織參加創業培訓實訓,2014年至2017年,累計培訓目標9萬人次。推進創業孵化實踐,縣(市、區)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或大學生創業園覆蓋率達到90%以上,2017年前,每個設區的市要建設1處以上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1處以上省級大學生創業示範園,各縣(市、區)和高校均要建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或大學生創業園。全部建立“一站式”大學生創業服務窗口、大學生創業項目庫和創業導師團隊,全省範圍內形成集創新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實訓、創業實踐孵化、創業成功承接的全方位創業扶持體系。從2014年起,引領大學生實現自主創業人數逐年增加,到2017年底全省引領大學生實現自主創業人數不少於6萬人,其中2014年不少於1萬人,2015年和2016年不少於1.6萬人,2017年不少於1.8萬人。大學生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參與率不低於5%。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足、帶動能力強的領軍型創業企業,培養一批大學生領軍型創業人才。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高等院校要積極建立創業學院,實現創業教育專業化、制度化、規範化,將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推動在校大學生普及創業教育,嚴格落實創業教育課程不低於32學時和2學分規定;積極開發創新創業類課程,多形式加強創業師資隊伍建設,不斷豐富創業教育形式,鼓勵大學生積極參與各類創業創新大賽,激發培養大學生自主創業意識。開展省級示範創業大學評選認定工作,對通過評估認定的,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

(二)推進創業培訓實訓。各地要優化整合創業培訓實訓資源,積極組建創業大學,系統實施創業培訓實訓計劃,開展網絡實戰、沙盤模擬、創業團隊協作等實訓項目。要通過購買社會化服務等方式加強與專業培訓機構合作,創新培訓實訓方式,推行創業模塊培訓、創業案例教學和創業實踐模擬。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導師團,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實行創業項目、創業規劃、創業技巧和創業信心等一對一指導,提高初創成功率。

(三)強化創業實踐孵化。各市、各高校應圍繞産業和學科優勢,合理佈局,加大創業平臺建設力度。統籌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農業産業園、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閒置廠房等現有資源,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創業孵化服務或經營場所。每年開展評估認定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大學生創業示範園工作並對已經通過評估認定的實施績效評價、動態管理,對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成效突出的,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魯政辦發201325號)有關規定給予資金獎補對不合格的單位取消示範資格,追回獎補資金。縣(市、區)以上也要相應設立推動大學生創業平臺建設的扶持機制。

(四)提高創業成功項目承接能力。各地要對孵化成功的創業企業給予後續支持,結合當地産業轉型升級和經濟區域規劃實際,推動孵化成功企業向承接園區等順利轉移、持續發展。建立推進重點創業地區、行業、項目工作機制,在場地、資金、用工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著力培育帶動力強的領軍型創業企業。2014-2017年,每年評選“山東大學生十大創業之星”。

(五)提升創業服務水平。依託各級、各類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設立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提供項目推介評估、工商稅務登記註冊、小額擔保貸款及其他融資支持、就業社保、法律維權、政策諮詢等一站式服務,落實場地租賃、稅費減免、創業補貼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結合創業者要求搞好相關保障服務。積極開發建設符合當地産業佈局和發展規劃、具備商業盈利模式和市場前景、可操作性強的大學生創業項目資源庫,擇優為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推薦創業項目。

(六)提供專項資金扶持。按照多方籌資、形成合力、提高效益的原則,整合各類用於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基金,運用好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就業專項資金,充分發揮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的作用,重點向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傾斜。各市、縣(市、區)要相應加大投入,各高等院校每年要安排一定數額創業工作經費,加大力度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

(七)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魯政辦發201325號)規定,切實落實好為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提供最高額度10萬元、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最高額度3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還款及時、無不良信貸記錄的,允許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政府財政不再貼息。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抵押、質押、聯保、保證和信用貸款等多種方式,增強大學生獲得信貸融資的能力。通過簡化審批手續、降低門檻等方式為為大學生解決反擔保難問題。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設立天使投資和創投基金等,多種式向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

(八)享受創業及創業帶動就業補貼。2013101日以後登記註冊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小微創業企業,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魯政辦發201325號)給予不低於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創造一個就業崗位給予2000元崗位開發補貼。

(九)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稅收減免優惠。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方式創業,在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補貼,根據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按其實際繳費的2/3予以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畢業生,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規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十)提供工商登記和銀行開戶便利。各級工商部門要按照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總體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實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拓寬企業出資方式,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要進一步完善工商登記“綠色通道”,簡化登記手續,優化業務流程,為創業大學生辦理營業執照提供便利。要落實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減免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為創業大學生辦理企業開戶手續提供便利和優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認識促進大學生創業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領導,加大人力、財力投入,為計劃實施提供有力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計劃順利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負責計劃的組織協調、政策制定、措施落實等各項工作。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實。各市要根據本計劃和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將目標任務、各項措施和完成期限細化分解並落實到位。同時,要把本計劃落實與執行情況作為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以既定目標、進度、任務是否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創業大學生是否得到支持幫助為考核重點,定期對相關部門、單位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彙報,並通報有關方面,接受監督諮詢,不斷推進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大眾傳媒廣泛宣傳黨和政府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措施,宣傳本計劃執行過程中取得的進展、成效、經驗和工作創新,以及創業大學生自強不息、勇於創業的典型事跡,加強對社會輿論的正面引導,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請各市將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總體實施意見和分年度實施方案于10月底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山東省委員會 

2014年9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司徒宇乾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