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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在全省創建創業大學的指導意見

2014-10-23 20:13 來源: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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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關於在全省創建創業大學的指導意見
魯人社發〔201445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解決我省創業培訓資源不集中、創業培訓層次偏低、效果不明顯等問題,進一步提高創業培訓質量和創業成功率,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在全省開展創業大學創建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創業大學是集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實訓、創業服務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非學歷創業創新人才培養載體。創建創業大學要以深入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發展戰略,有效整合各類創業培訓資源,創新創業培訓模式,促進各類創業實體的生成和發展,服務産業轉型升級,加快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推動全省創業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目標。到2014年年底,有條件的市力爭建立1所創業大學。到2015年年底,每市至少要建立1所創業大學,有條件的縣(市、區)也可獨立創辦;已建成創業大學的市,依託創業大學完成當地創業培訓任務的60%以上,培訓後創業活動參與率不低於80%,創業成功率不低於10%。自2016年起,各級年度創業培訓任務全部由創業大學承擔,培訓後創業活動參與率不低於90%,創業成功率不低於20%。

二、創建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牽頭規劃。堅持市場化運作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吸收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合作辦學。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域發展特色、資源稟賦、勞動力供給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創業大學創建格局、創建數量、建設規模和建設特色。

(三)整合資源、提高質量。充分整合當地政府、社會等各方面創業培訓優勢資源,打造佈局合理、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創業大學,提高創業培訓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分類指導、配套服務。針對各類不同群體、創業者所處的不同創業階段或不同創業方向,合理確定專業設置和培訓期限。將創業培訓與創業實訓、創業服務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創業項目、扶持資金、創業場地等配套服務。

三、基本條件和主要功能

(一)創業大學創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有配套基礎設施。創業大學建設面積要與當地創業培訓任務相適應,並適當留有餘地。創業大學創建要具備滿足創業培訓、創業實訓、創業服務所需要的場地和必要的設施、設備。有條件的創業大學,可建設學員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

2.有優良師資隊伍。創業大學創建要突出師資建設,打造一批熱心創業、德才兼備、理論水平高實踐能力強、業績突出的專兼職創業培訓師、創業諮詢師和創業導師隊伍,滿足開展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實訓和創業服務等活動的需要。各創業大學要優先聘用具備研發新課程能力、幫助創業者提升創業能力、可以完成課程授課的創業培訓師,優先聘用具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意願為創業者提供幫助和扶持、參與企業跟蹤輔導和諮詢的創業諮詢師,優先聘用社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策劃、市場研判和資本運作能力、具有輔導創業者成功創業經歷的創業導師,構建多層次、高水平、專業化的教育、培訓、實訓工作力量。

3.有豐富創業項目。創業大學可依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獨立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入庫項目要與當地産業發展佈局、産業升級相匹配並及時更新,滿足各類創業者的創業需求。

4.有高效管理服務機制。創業大學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要有一支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熟悉創業培訓工作的管理隊伍,配備一定數量專兼職工作人員,形成獨立運營的管理體系;要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建立規範運營、科學評價的評估機制,營造促進創業大學發展的良好體制機制。

(二)創業大學應具備的服務功能。

創業大學要注重用先進理念、科學技術、專業知識為創業者提供精細化的教育培訓服務,並將創業服務貫穿于創業實踐活動全過程。

1.開展創業諮詢。應用科學、有效的評價體系,對有創業意願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潛質、創業能力評估,提出相關創業建議,基本明確創業方向,為創業者量身定制創業培訓計劃。同時,開展“一對一”創業輔導,推薦1名創業諮詢師或創業導師,為創業者提供全過程創業諮詢服務。

2.開展創業培訓。創業培訓主要分為創業通用知識培訓、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創業培訓教學經驗,合理確定專業設置和培訓期限,探索充分滿足創業者需求的教學模式。自主研發或引進國內外先進培訓課程,聘請各方面優秀師資授課,或委託社會力量外包授課。

3.開展創業實訓。建設與創業大學規模相配套的創業實訓場地、設施和師資力量,引進一流的創業實訓體系,科學設立創業實訓課程,開展網絡實戰、沙盤模擬、創業團隊協作等實訓項目,提高創業能力。

4.開展創業服務。創業項目推薦服務,從項目資源庫中篩選和推薦適合創業者需求的創業項目,指導創業者編制創業計劃書。開展創業政策諮詢服務,提供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創業扶持、社保繳費、勞動維權等方面政策諮詢。開展融資服務,協調小額擔保貸款、商業貸款、風險投資等,滿足創業者資金需求。開展創業項目孵化服務,優先推薦畢業學員創辦的創業實體入駐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開展創業跟蹤諮詢服務,提供市場信息、企業診斷、企業升級等後續跟蹤諮詢服務。

四、創建方式

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符合創業大學基本條件、功能作用發揮好的培訓實體,認定為創業大學。創業大學可在縣(市、區)、高校、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設創業學院、教學點、實訓基地,建立“創業大學+學院”、“創業大學+教學點”、“創業大學+實訓基地”等靈活多樣的創業大學架構體系。在全省範圍內評選20家左右省級示範創業大學,評選辦法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創業大學創建工作,作為擴大創業培訓規模,提高創業培訓質量,提升和鞏固創業成功率的重要載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協調相關部門,統籌現有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推動全省創業大學創建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創建工作需要,通過吸納社會資本投入、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滿足創業大學建設資金需求。要建立工作績效與獎懲相結合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購買服務對創業大學給予積極支持,對創業大學提供的創業培訓服務,經考核後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各地可根據創業大學建設運營、培訓實訓、創業成效等因素,使用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給予一次性獎補。對省級示範創業大學,給予每處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三)加強師資建設。各級要建立創業師資管理制度和創業師資庫,形成良性競爭、優勝劣汰機制。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師、創業諮詢師等師資培訓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14年10月2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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