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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關於加快全省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4-12-31 14:01 來源: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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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關於加快全省經濟技術開發區
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蘇政發〔2014〕13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開發區是江蘇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和體制機制創新的先行區,是深入實施經濟國際化戰略的主陣地,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4號),進一步推動全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和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開發區發展定位

(一)明確發展定位。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江蘇工作的最新要求,主動把握和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主動學習借鑒自貿區改革的理念,狠抓改革攻堅,突出創新驅動,努力把全省開發區建設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共同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培育吸引外資新優勢的排頭兵,成為科技創新驅動和綠色集約發展的示範區,成為企業國際化、城市國際化和人才國際化的先行區,在全省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建設中發揮示範帶頭作用,推動我省開發區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轉變發展方式。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把轉方式調結構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在發展理念、辦區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轉型,實現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質量轉變,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由同質競爭向差異化發展轉變,由硬環境見長向軟環境致勝轉變。堅持市場經濟和開放型經濟取向,進一步推進市場化改革,減少行政干預,打破制約開發區發展的深層次障礙,增強開發區發展的內生動力。開發區管委會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章立制、加強市場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上,逐步把園區的服務交給市場主體,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市場活力。

(三)分類推進開發區建設。蘇南開發區要加強創新驅動,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騰籠換鳥”進程。蘇中開發區要依託自身比較優勢,突出特色産業發展,形成錯位競爭優勢。蘇北開發區要加快工業化進程,提高承接産業轉移能力,在做大總量的同時爭取實現跨越式發展。國家級開發區要突出創新功能和社會功能提升,堅持高端發展的戰略取向,培育跨國公司研發中心、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多元創新主體,著力構建區域創新體系,不斷提高在全球價值鏈及國際分工中的地位,率先實現轉型發展。省級開發區要加快新型工業化步伐,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著力打造特色和優勢主導産業,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促進現代化産業集群迅速發展。

(四)探索建立開發區動態管理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規範管理,進一步強化約束和倒逼機制,細化監督評估工作,逐步實現“有升有退”的動態管理。在控制新增數量、提升發展質量的原則下,支持經濟綜合實力領先、産業特色明顯、內生動力突出的省級開發區升格為國家級開發區。對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環保不達標、發展長期滯後的開發區,予以警告、通報、限期整改、退出等處罰。對當年經考核列全省後3位的開發區進行通報和督促整改;對連續2年列全省後3位的開發區予以黃牌警告;對連續3年列全省後3位的開發區實行退出機制,並對機構建製作相應調整。

(五)強化規劃引領。認真修編完善開發區規劃體系,按照實際需要制定開發區中長期發展規劃、重點産業投資促進規劃和“十三五”發展規劃。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建設,堅持科學、高效、有序開發,嚴禁擅自調整規劃,保持規劃的科學性、完整性、連續性。開發區規劃與主城區規劃保持協調和一致。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應依法批准並實現全覆蓋,重點地區可開展城市設計並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完善開發區佈局規劃,借鑒廣州開發區、北京中關村經驗,實行一區多園,對全省開發區進行整合、優化、提高。開發區應依法開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六)完善科學發展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江蘇開發區科學發展綜合評價辦法》,把創新能力、品牌建設、規劃實施、生態環境、節約集約用地、知識産權保護、投資環境、行政效能、新增債務、安全生産等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引導全省開發區走質量效益型發展道路。增強考核評價的約束力,將評價結果與開發區升級、擴區和區位調整相結合。鼓勵開發區建設創新型園區、智慧園區、金融合作創新園區、生態工業園區、特色産業園區、知識産權園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和共建園區等“一區八園”,實現特色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

二、推進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

(七)修訂完善開發區條例。根據新形勢要求,加快推進修訂《江蘇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開發區的法律地位、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管理權限。在保障國家級開發區和有條件的省級開發區根據授權行使省轄市、縣(市)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管理等職能的同時,賦予必要的公共服務及行政執法等社會事務管理權限。

(八)創新行政管理體制。鼓勵開發區創新行政管理體制,簡政放權,科學配置職能機構,公開高效運行。探索有條件的開發區與行政區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開發區管理機構要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完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安全生産監管,健全財政管理制度,嚴控債務風險。開發區機構編制納入當地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統一管理,開發區所需行政編制在所在地現有行政編制總數內調劑解決。

(九)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在開發區試行“園內事園內辦結”,促進開發區行政管理和服務創新。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支持開發區進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對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實行外資單列管理,賦予省級外資審批權限。大力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試行推進並聯審批,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等模式。推行網上審批,實行審批要素、審批流程全過程標準化,主動向社會公開。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開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外匯管理改革等方面試點。

(十)推進社會事業改革。開展開發區社會管理改革試點,探索社會治理的有效途徑,促進開發區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在開發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等社會公共服務領域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仲介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相互促進的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綜合治理工作體制機制,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推進開發區和諧穩定發展。探索推進大型公共設施“市場化運作”“集中化經營”等多種模式的管理運行機制,切實提高開發區社會公共服務供給效益。

三、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

(十一)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充分利用外資的技術溢出和綜合帶動效應,積極吸引先進製造業投資,努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大力發展生産性服務業,增強出口競爭力,提升全省開發區産業增值能力和國際化水平,增創開放型經濟新優勢。進一步完善鼓勵跨國公司在江蘇設立地區總部及功能性機構的政策。蘇南開發區尤其是國家級開發區要大力吸引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蘇中、蘇北開發區突出引進外資促進傳統産業改造升級,拓展服務業利用外資新領域,積極探索利用外資新方式,引導外資産業與特色産業科學配套,加快形成新的增長點。

(十二)加快開發區“走出去”步伐。主動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對內對外開放新空間。推動有條件的開發區“走出去”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和産業集聚區的建設。鼓勵開發區和區內大企業聯合“走出去”。創新對外投資合作方式,支持區內企業在研發、生産、銷售等方面開展國際化經營,加快培育江蘇的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支持區內有實力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更好地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實現新發展。

(十三)優化整合海關特殊監管區。建立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運行的管理考核、政策研究、工作交流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申報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和聯動發展,爭取率先複製推廣上海自貿區貿易便利化和監管制度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出口加工區升格為綜合保稅區。推進蘇州工業園區貿易多元化試點,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完善貿易功能,積累經驗,爭取向省內其他綜合保稅區推廣。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向加工製造中心、貿易銷售中心、交易結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維修服務中心和研發設計中心等方向轉型發展。

(十四)推進中外合作園區建設。進一步發揮中新蘇州工業園區的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加快中瑞鎮江生態産業園、中奧蘇通科技産業園、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中意海安生態園等國際合作園區建設。支持和推進國際合作生態園、國際合作創新園建設,不斷深化開發區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對兩國政府之間確定的國際合作園區給予支持。充分發揮江蘇與國外友好省州較多的優勢,支持開發區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

四、推動開發區産業轉型升級

(十五)優化産業結構和佈局。將産業結構的調整優化作為開發區轉型升級的主攻方向,以提質增效為核心,以促進兩化深度融合為抓手,加快傳統製造業改造提升,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和先進製造業,形成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生産性服務業、生活服務業和高端服務業,加快發展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大力推進科技研發、物流、服務外包、金融保險等服務業快速發展,增強開發區産業集聚效應。支持開發區創建省級現代服務業示範區。積極發展文化産業,加快文化産業集聚區建設。

(十六)增強科技創新驅動能力。開發區要在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産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産力對接、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其利益收入對接方面率先探索,加快形成有利於出創新成果、有利於創新成果産業化的新機制。堅持經濟和技術並重,把提高創新能力和保護知識産權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區內企業的創新意識,支持開發區內大中型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建設企業研發機構,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條件成熟的開發區建設各種形式的協同創新平臺,形成産業創新集群。加強開發區知識産權運用和保護,有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要建立知識産權法庭。支持開發區創建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園區,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園區予以扶持和獎勵。建立健全知識産權管理體系,推動建立嚴格有效的知識産權運用和保護機制。引導開發區內企業與跨國公司建立技術戰略聯盟。

(十七)加強人才體系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加強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建設,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中外合作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大力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高素質管理人才、高技能實用人才和高水平創業團隊,支持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貼息資金、知識産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與産業對接平臺。鼓勵開發區在高端人才境外股權投資、返程投資及人員落戶、子女就學等配套服務方面加大支持。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通過多種形式設立綜合性大學的分支機構、中外合作辦學和興辦産業研究院,完善人才創新集聚環境。支持開發區創新人才保障機制,形成有利於人才創新創業的流動、分配、激勵和保障體系。

(十八)創新投融資體制。繼續鼓勵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公用事業項目及産業轉型升級發展給予信貸支持。允許符合條件的開發區開發、運營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上市和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券産品募集資金。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産業化。支持開發區同投資機構、保險公司、擔保機構和商業銀行合作,探索建立投保貸序時融資安排模式。建立規範合理的開發區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堅持量力而行,嚴格控制開發區負債規模。積極探索建立市場化、社會化投融資體制,進一步優化投資審批流程,充分調動社會資本投資積極性,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探索同社會資本共辦“區中園”。

(十九)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開發區加快發展軟體和信息服務、物聯網、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産業,培育和吸引信息技術重點領域領軍企業,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拓展傳統産業鏈、提升增值水平。以園區各類信息資源為核心推進資源共享,推進開發區産業發展智慧化、運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務智慧化。積極推進開發區統計信息系統應用拓展和功能提升。堅持信息基礎設施和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在全省開發區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加快推動建設信息化基礎設施,構建寬帶、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礎設施。

五、堅持開發區綠色集約發展

(二十)鼓勵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嚴格資源節約和環境準入門檻,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産業,推動開發區産業生態化改造,加快推進開發區循環化改造,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強化環境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減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環境風險。支持開發區創建國家級、省級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和低碳經濟試點示範園區等綠色園區。省級環保資金要向生態工業園區傾斜使用。制定綠色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開發區內綠色環保項目的信貸支持。

(二十一)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堅持合理、節約、集約、高效開發利用土地。強化産業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協同銜接,統籌各業各類用地,重點保障與區域資源環境和發展條件相適應的主導産業用地,合理佈局戰略性新興産業、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用地,引導産業集聚、用地集約。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建立健全産業用地節地準入體系,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動態監管。強化開發區用地內涵挖潛,加大對閒置土地處置力度,推動開發區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鼓勵對現有工業用地追加投資、轉型改造,提高土地利用強度。推進四層及以上配工業電梯的高標準廠房建設和使用,有序引導中小微企業向高標準廠房集中,提高廠房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考核與獎懲制度,優先保障國家級開發區建設項目用地,對有條件的開發區探索建立建設用地指標單列。允許符合條件且確有必要的開發區嚴格按程序申報擴區或調整區位。

六、促進開發區特色發展

(二十二)大力發展特色産業。以提升開發區産業集聚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全省特色産業園區佈局,努力做到錯位發展、差別競爭。重點培養新興産業類、先進製造業類、高新技術産業類、現代服務業類和現代農業類的特色産業園區。省級支持産業發展的相關專項資金向特色産業園區傾斜,省級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優先扶持園區品牌建設、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點扶持建設50家省級以上特色産業園區,對經考核特色産業園區建設列全省前10名的開發區給予獎勵。

(二十三)推進共建園區建設。南北共建開發區要與所在地開發區在規劃建設上相銜接、産業功能上相配套、招商引資上相協調,不斷提升共建園區的承載能力,形成加快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整體合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推動、市場驅動為主的南北共建機制,推動蘇南等開發區産業、科技、人才、資本等要素向蘇中、蘇北轉移,實現南北開發區跨區域資源整合。完善考核獎勵激勵機制,引導共建園區提升發展水平。

七、優化營商環境

(二十四)完善開發區營商服務體系。堅持“小政府大社會,小機構大服務”的方向,進一步完善與國際接軌的經濟運行機制和統一高效的管理體系。努力營造“公平、公開、透明、便捷”的綜合商務環境,完善“一站式”政務服務。構建更加合理完善的開發區公共服務體系。推行流動人口“集中住宿、集中服務、集中管理”模式,配套建設外來人口集中居住公寓和相關生活設施。高度重視發展小微科技企業,在市場開拓、人才培養、知識産權保護、法律服務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二十五)積極發展仲介組織。進一步發揮仲介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建立健全仲介組織的規章制度,理清政府與仲介組織之間的關係。鼓勵開發區發展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工程諮詢公司等評價審核性仲介,諮詢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勞務公司等諮詢服務性仲介,以及各種商會、行業協會等自律自治性社會組織。

(二十六)規範招商引資活動。節儉務實開展招商引資活動,以産業規劃為指導,提高專業化招商、産業鏈招商水平。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從政府部門主導招商引資向專業化、市場化的招商引資運作機制轉變。加大對違規招商的巡查和處罰力度,堅決杜絕鋪張浪費、缺乏實效、弄虛作假。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禁止侵佔被拆遷居民和被徵地農民的合法利益,不得違法下放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和供地審批權,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減免和返還土地出讓金。

(二十七)完善綜合投資環境。加強開發區黨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政企溝通機制,以提升投資者滿意度為中心,著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鼓勵開發區依法依規開辦各種要素市場,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省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全省開發區的管理、協調和服務,建立全省開發區投資環境評價體系。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對促進全省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取得實效。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9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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