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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扶持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5-07 15:39 來源: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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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

扶持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辦産函[2015]1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關於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文産發〔2014〕27號)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15〕197號)要求,現將《2015年扶持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地文化廳局于2015年5月31日前,將近年來本地區已出臺的各項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政策文件、已開展工作情況和2015年工作方案報文化部文化産業司。

聯絡電話:010-59881617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5年5月7日

2015年扶持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實現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的戰略目標,落實國家推動文化産業發展、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和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以優化文化領域創業發展環境為方向,以提升小微文化企業在新常態下的成長能力、激發文化領域創新創業活力、培育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品牌文化企業為重點,通過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為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送政策、理思路、解難題,營造鼓勵創業、尊重創新、包容失敗、支持發展的創業成長環境,形成文化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二、扶持重點

本方案重點扶持的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是指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遊戲業、文化旅遊業、藝術品業、工藝美術業、文化會展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等行業及文博創意企業、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企業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和微型企業。

三、工作任務

(一)以推動政策落實和提升政府支持工作能力水平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各地落實《關於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情況和制定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辦法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促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協助財政部門做好中央財政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申報、評審工作,加大財政政策對小微文化企業的扶持力度;舉辦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培訓班,對各地文化行政部門文化産業幹部開展業務培訓,增強文化産業幹部對推進創新創業和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的把握運用能力。

(二)以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及品牌塑造營銷水平為重點,進一步支持文化領域創新創業和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加強與有關部門合作,將小微文化企業經營管理和品牌建設能力培訓納入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開展專項培訓;組織金融、財會、管理、法律、營銷等方面專家和文化企業家、投資人等為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診斷、管理提升、品牌塑造、市場推廣等方面的諮詢和輔導服務;研究制定《文化企業品牌行動計劃》,指導和扶持我國文化企業品牌培育和建設,促進我國文化企業品牌有序健康發展;聯合財政部繼續組織實施文化産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加強對文化産業創業創意人才的選拔和扶持。

(三)以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平臺為重點,進一步優化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環境。研究制定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服務平臺建設指引,指導各類創業發展服務平臺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對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在創業空間、成長環境、人才培養、品牌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繼續完善國家文化産業項目服務平臺,進一步整合文化部現有平臺的文化産業項目服務功能,形成統一服務窗口,為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提供項目展示、推廣、交易等綜合服務。

(四)以鼓勵金融創新、拓寬融資渠道為重點,進一步緩解小微文化企業融資難問題。繼續深化文化部與有關銀行機構的部行合作機制,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文化企業信貸融資支持力度,通過不斷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擴大小微文化企業間接融資規模;舉辦小微文化企業項目路演和融資對接活動,為小微文化企業對接金融服務機構搭建交流合作的平臺,增強小微文化企業借助債券市場、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社會投資等渠道融資加快發展的能力,探索構建服務於小微文化企業的多層次融資體系。

(五)以謀劃“十三五”時期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的指導。開展“十三五”時期小微文化企業發展課題研究,做好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納入文化建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前期研究論證工作;對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情況和政策需求開展專項調研,梳理分析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現狀和所面臨的困難,為增強下一步工作的針對性提供決策參考;舉辦小微文化企業發展論壇,對經濟新常態下我國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前景、機遇、挑戰進行交流,探討“十三五”時期促進小微文化企業健康發展工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

(六)以營造文化領域創新創業和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集中遴選一批文化領域創新創業、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政府部門、金融市場及有關服務機構支持創業發展的典型案例,編輯出版《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案例彙編》和《文化産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案例》,集納創業發展成果,推廣企業成功經驗;與報刊、廣播、電視、網絡信息平臺等媒體和宣傳平臺合作,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並結合實施方案各項工作開展專題宣傳,大力弘揚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開拓進取、追求夢想的精神,進一步凝聚起全社會對支持文化領域創新創業和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共識和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關於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精神,將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推進文化領域創新創業作為文化行政部門工作順應新常態、進一步推動我國文化發展繁榮、增強文化産業發展後勁、擴大文化領域就業、保持和發展當代中國文化多樣性、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的重要舉措,開拓思路,創新手段,為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明確責任,多層推進。文化部文化産業司將加強對方案各項任務的細化、組織、協調和實施力度,紮實推進各項工作。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組織開展好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推進文化領域創新創業工作,明確責任處室,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多層推進的工作格局,擴大對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的支持覆蓋面,使工作取得更大效果。

(三)加強落實,確保實效。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充分調研了解廣大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的需求,加大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力度,並將工作情況及時報文化部。文化部文化産業司將加強對各項工作進展的跟蹤,並通過《文化部簡報》、《工作交流》等予以反映,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工作成效突出、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滿意度高的地區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重點宣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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