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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互聯網産業的若干意見

2015-06-06 14:53 來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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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互聯網産業的若干意見
瓊府〔2015〕42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互聯網+”的戰略部署,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革命趨勢,加快發展互聯網産業,推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全面提升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水平,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規劃,科學佈局

(一)明確發展目標。充分利用我省生態優勢、經濟特區優勢和國際旅遊島建設優勢,以互聯網産業模式創新和技術創新為突破口,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研發設計、數字內容、遊戲動漫、大數據、物聯網、衛星導航、服務外包、海洋電子等互聯網産業,積極實施“互聯網+”戰略,全力推動互聯網在旅遊、農業、醫療、教育、文化等行業融合發展,培育一批知名互聯網龍頭企業,建成一批産業集中區和創新創業平臺,形成互聯網産業集群,把互聯網産業打造成我省支柱産業,實現2020年産業規模超過1000億元目標。(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市縣政府)

(二)制定産業發展規劃。把互聯網産業作為“十三五”新經濟增長點中的重中之重,在全省總體規劃中為互聯網産業發展留足空間,制定互聯網産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納入“多規合一”體系並做好銜接。按照“産城融合”模式,完善産業園區規劃,集中打造以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國家高新區為核心的瓊北高新技術産業基地和以三亞創意産業園、陵水清水灣國際信息産業園為核心的瓊南創新創意産業基地,引導互聯網企業聚集發展;鼓勵海口、三亞、儋州等城市在中心城區規劃發展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研發設計、數字內容、服務外包等樓宇經濟,構建一批有效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眾創空間、創業街區、大學科技園等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支持海口市規劃建設“産城融合”式互聯網産業新型園區——“互聯網産業小鎮”。(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有關市縣政府,各園區)

二、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快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及資費調整的有關規定,把信息基礎設施與水、電、路一樣作為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納入全省總體規劃,實施專項行動,採取超常規措施,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的統籌推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獎勵和補貼等方式,鼓勵公共場所免費開放WiFi熱點接入、推進光纖入戶。到2015年底,重點解決全省移動通信信號覆蓋與質量差、網絡速率低等突出問題,海口市、三亞市城區實現全光纖網絡覆蓋、寬帶用戶平均接入速率達到20Mbps,其他市縣城區寬帶用戶平均接入速率達到10Mbps;光纖發展、寬帶普及率、寬帶速率等主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指標趕上全國平均水平。到2016年底,全省各市縣城區、重點鄉鎮和風情小鎮寬帶用戶平均接入速率達到20Mbps、農村農場達到4Mbps,主要指標趕上全國先進水平。到2017年底,全省各市縣城區家庭具備100Mbps光纖接入能力,海口市、三亞市城區寬帶用戶平均接入速率超過50Mbps,其他市縣城區寬帶用戶平均接入速率達到30Mbps;4G網絡全面覆蓋城市和農村。主要指標趕上全國領先水平。(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中國電信海南分公司、中國移動海南公司、中國聯通海南分公司、中國鐵塔海南公司、中國有線海南分公司,各市縣政府)

三、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四)引進行業龍頭企業。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中國電子信息100強企業、中國軟體100強企業、中國互聯網100強企業、全球軟體500強企業,下同)總部整體遷入我省,或在我省設立區域性總部、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落戶獎勵,用於企業技術研發、品牌推廣、市場拓展和人力資源開發等。産業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可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統計局,有關市縣政府)

(五)培育省內企業。對當年營業收入4000萬元以上、年增幅超過30%的互聯網企業,視其規模和增速,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成長獎勵,用於企業技術研發、品牌推廣、市場拓展和人力資源開發等。對中小微互聯網企業創新項目,根據相關研發支出給予適當補貼。(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統計局,有關市縣政府)

四、加大財政和金融扶持力度

(六)設立省級互聯網産業發展專項資金。5年內省級每年統籌不少於5億元設立海南省互聯網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採用風險投資、貸款貼息、風險補償、補貼獎勵、購買服務相結合方式,專項支持互聯網創業項目孵化、市場主體培育、創新創業平臺打造、産業園區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人才引進培養、産業環境營造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省中小企業發展、省重大科技、省文化産業發展、省人才資源開發、省就業等專項資金要向互聯網産業傾斜。海口、三亞、儋州、澄邁、陵水等市縣要相應安排一定比例預算資金,專項支持本市縣互聯網産業發展。(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科技廳、省文化廣電體育出版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人才辦,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澄邁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政府等)

(七)設立省信息産業平臺公司。該公司在信息産業主管部門指導下,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承擔政府戰略性産業發展投資職能,參與産業招商、互聯網産業發展專項資金、互聯網産業投資及風險投資基金的統籌與管理等工作,參與信息基礎設施、信息産業園區及大數據開發開放等重大信息化項目建設。該公司組建方案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制定並報省政府審定。(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

(八)設立互聯網産業風險投資基金。從省互聯網産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資金設立互聯網産業風險投資基金,以天使投資運作方式,專項投資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創新能力強、商業模式新的互聯網企業和創業團隊。(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各園區)

(九)大力發展創業投資。通過海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設立互聯網産業創業投資基金,按照《海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投資海南省互聯網創業企業。(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有關市縣政府,各園區)

(十)鼓勵銀行支持互聯網企業融資。建立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安排融資風險補償金,引導銀行合作建立互聯網企業融資擔保資金池,鼓勵和支持銀行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信用貸款。(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

(十一)鼓勵互聯網企業直接融資。鼓勵互聯網企業通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方式進行債券融資。積極引進産業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我省互聯網企業。按照《海南省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成功直接融資企業進行獎勵。(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

五、加強人才引進

(十二)吸引大學生就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學生在海南互聯網企業工作,與企業簽訂3年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50%補貼,一年一補,連續補貼3年。(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有關市縣政府)

(十三)引進高端人才和鼓勵瓊籍人才回鄉工作。對在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年薪達到一定額度的管理人員和骨幹技術人員,或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年薪達到一定額度的瓊籍管理人員和骨幹技術人員,引進到海南省互聯網企業工作,與企業簽訂3年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享受第(十二)條政策。在規劃園區內工作的,給予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的3年全額租房補貼。工作滿3年後,分期給予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50%購房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戶口可選擇在海口市或企業所在市縣落戶。(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園區;責任單位:有關市縣政府)

六、強化創業扶持

(十四)鼓勵人才創業。對在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擔任中、高層職務的管理人員和骨幹技術人員(團隊)來海南創業,按照本人(團隊)實際投資額(不含銀行貸款)1:1的比例給予風險投資基金扶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入駐規劃園區或重點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的,按實際需求3年免費提供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其它人員創業,按照本人(團隊)實際投資額(不含銀行貸款)30%的比例給予風險投資基金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入駐規劃園區或重點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的,按實際需求3年免費提供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園區、重點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責任單位:有關市縣政府)

(十五)支持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全省重點打造2-3家綜合性創新創業平臺,對平臺建設的創業公共服務設施提供適當補貼,為互聯網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提供3年免房租和寬帶接入費用服務。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大企業等各類投資主體,充分利用閒置廠房或樓宇構建互聯網眾創空間。經評估後的互聯網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至200萬元的資金扶持,用於初期開辦費用。鼓勵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房租優惠、技術共享、創業輔導、免費高帶寬互聯網接入等服務,按照實際房租及服務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年對眾創空間創業輔導的企業或者團隊畢業情況進行評估,每輔導成功一家企業或團隊給予眾創空間6萬元額度的資金扶持。(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政府,各高校)

(十六)支持創業活動。每年舉辦全國性的互聯網創業大賽,安排300萬元獎勵競賽優勝者,對落戶海南的優勝創業項目經評估後給予最低10萬元、最高100萬元的風險投資。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社會機構和企業在海南舉辦大型互聯網相關會議、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各類創業招商活動,按照其舉辦規模和招商效果,給予活動實際支出經費不超過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有關市縣政府,有關園區)

七、優化産業發展環境

(十七)加強互聯網産業發展統籌協調。建立由省政府領導牽頭的互聯網産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互聯網産業發展,研究提出促進互聯網産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指導各信息産業園建設和發展,督促檢查相關意見的貫徹落實等。聯席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縣政府是互聯網産業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建立起互聯網産業發展的議事制度,及時支持解決産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制定支持産業發展的具體政策,為産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牽頭單位: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八)支持園區發展。鼓勵園區出臺具有明顯比較優勢的企業招商和人才引進政策,涉及需要省財政資金支持的條款須報省政府審定。省園區發展專項資金要加大對互聯網園區的基礎設施、産業設施、公共服務平臺等建設的補貼力度。在城市建設用地分類中增加研發設計産業用地分類,並在全省總體規劃中將研發設計産業建設用地納入城市空間專項規劃。研發設計産業用地可以根據所在區域工業用地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並依照土地使用條件、産業政策等綜合確定底價。對省重大産業項目,可以按照産業用地面積的一定比例,供給生活配套用地。(牽頭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有關市縣政府,各園區)

(十九)培育互聯網産業市場。發揮特區立法等優勢,建立政府數據資産登記制度,有序向社會開放公共服務和支撐經濟發展相關的數據資源。鼓勵和引導大數據龍頭企業在海南設立數據運營公司,通過市場化運營機制,開展數據增值應用。整合省直部門信息化建設資金,按照全省“一盤棋”總體思路,集中財力加快全省“互聯網+”戰略實施,培育信息産業市場,帶動全省互聯網産業發展。鼓勵各級政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大力推進雲計算和信息技術服務外包等重點産業發展,大力開展産業招商、人才引進、行業研究、宣傳推介等活動。(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十)創新政府服務模式。圍繞互聯網産業發展新業態,推廣互聯網産業負面清單監管模式,建立符合互聯網産業發展規律的監管方式,倡導“溫和式”、“預警式”監管。

省直有關部門、各市縣政府要根據互聯網産業特點進行制度創新,提高服務效能。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總體部署,積極推進電子發票制度;財政、稅務等部門要積極研究出臺股權交易相關鼓勵政策;省工商局要在出臺助力小微企業發展十八條措施的基礎上,推行工商註冊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試點;省通信管理局要將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批事項納入省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簡化辦理程序,縮短審批時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在省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中增加互聯網業務諮詢功能,為互聯網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要簡化網絡文化經營等許可證的申辦及年檢;省生態環境保護廳要簡化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環評手續等。(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廣電體育出版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各市縣政府)

本意見有關規定與其他政策交叉重疊的,企業可按就高原則享受相關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本意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6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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