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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出席國務院新聞發佈會現場實錄

2015-06-26 09:15 來源: 銀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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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女士們、先生們,下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務院新聞辦的新聞發佈會,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情況大家很關注,最近國務院辦公廳正式轉發了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了幫助大家了解這方面的情況,今天很高興請來了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尚福林先生,請他向大家解讀這個指導意見,介紹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情況,並回答大家的提問。出席今天發佈會的還有銀監會主席助理、新聞發言人楊家才先生。下面請尚主席介紹情況。

尚福林: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下午好,很高興今天有機會與新聞界的朋友們見面,首先對大家長期以來對銀行業監管工作的大力支持,對於中國銀行業改革發展的真誠關心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我先向大家簡要介紹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有關情況和相關政策,之後回答新聞界朋友們的相關提問。

一、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基本情況

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一直是改革開放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從改革開放初期,即開始有序推進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30多年來,特別是近年來隨著金融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步伐明顯加快,主要表現是進入的渠道增多、機構增加、資本增大、比例增長。到目前為止,我國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有四種模式。

一是由民營企業自主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銀監會聯合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積極推進民間資本獨立發起設立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截至目前,已試點設立5家民營銀行、5家民營金融租賃公司和2家民營消費金融公司。這類機構的共同特點是由民營企業自主發起設立,有自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

二是由民間資本與主發起銀行共同設立村鎮銀行。截至2015年5月末,已新設1263家村鎮銀行,其中93%的村鎮銀行引進了民間資本,民間資本佔比為73.4%。這類機構的共同特點是由民間資本與主發起銀行共同設立,剩餘風險主要由主發起銀行承擔。

三是民間資本參與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組改制。2003年以來,為盤活存量銀行業金融機構,化解歷史金融風險,銀監會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股份制銀行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增資擴股和重組改制,得到廣大民間資本的積極響應,既有效化解了歷史風險,增強了銀行資本實力,又拓寬了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截至目前,民間資本參與組建農村商業銀行758家,民間資本佔比達85%;參股城市商業銀行134家,民間資本佔比達56%;重組信託公司33家,民間資本佔比達45%以上。這類機構的共同特點是民間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進入,幫助化解了存量金融風險。

四是民間資本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2005年以來,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制上市,吸引民間資本通過增資擴股、受讓股權、二級市場增持等方式進入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截至目前,20家境內外上市銀行中,境內外民間資本持有股份價值約2.2萬億元,約佔上市銀行總市值的25%。從參股的機構數量和佔比上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民間資本佔比已提高到51%;城市商業銀行民間資本佔比已提高到56%。民間資本在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股比超過50%的已經有100多家,佔總家數的70%左右。這類機構的共同特點是民間資本作為投資者進入,共同分享銀行業改革發展成果。

綜合上述四種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模式,可以説,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和機構類型已全部開放,廣大民間資本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意願、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選擇。也就是説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品類齊全、渠道多樣,可供民間資本自由選擇、自主投資。

二、民營銀行前期試點的主要特點

2014年起,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銀監會開展了首批民營銀行試點工作。2014年3月,銀監會公佈了國務院批准的首批五家民營銀行試點名單,正式啟動民營銀行試點工作。截至今年5月末,第一批試點的5家民營銀行,即深圳前海微眾銀行、上海華瑞銀行、溫州民商銀行、天津金城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已全部開業,總體運行平穩,社會各界給予了積極評價,應該説試點工作是比較順利的。這些試點的民營銀行主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有專致辦銀行的良好動機,立足長遠發展和穩健經營。

二是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業務特色。

三是有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機制。

四是有較強的風險承擔能力。發起人股東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具有較長的發展期和穩定的經營表現,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財務狀況、資産狀況良好。發起人股東明確承擔銀行的發展責任並支持銀行持續補充資本。

五是發起人股東都是境內純民營企業。

六是有先進的現代科技支持和全新的經營模式。

這些民營銀行的積極探索對中國銀行業體系轉型、變革帶來了一定的積極影響。

三、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政策安排

近日,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精神,銀監會起草了《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審議通過,已由國務院辦公廳正式轉發。

這個《指導意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遵循市場規律,在加強監管前提下,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提高審批效率,將進一步豐富和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體系,激發民營經濟活力。

《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分為七個部分,分別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準入條件、許可程序,以及促進民營銀行穩健發展、加強監管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方面做出部署。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政策要點。

1.指導思想上明確四個堅持。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遵循市場規律,堅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堅持服務中小微企業、“三農”、社區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2.基本原則上強調公平、合規、創新三個要素。

3.準入條件上明確了四個方面的基本標準。一是資本標準,明確為自有民營資金。二是股東標準,明確資本所有者應具有良好個人聲望,奉公守法,誠信敬業;沒有關聯交易的組織構造和不良記錄。三是銀行標準,明確為設計良好的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風控體系、信息科技架構、合理可行的市場定位和經營方針,合格的董事、高管人才等。四是機制標準,明確為五有:有承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有辦好銀行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有合法可行的恢復和處置計劃。

4.許可程序上強調籌建、開業兩個階段和市場準入透明度及各審查程序的工作時限。

5.穩健發展上強調了六項責任。即公司治理責任、董事高管責任、股東責任、風控責任、關聯交易管理責任和維護消費者權益責任。

6.加強監管方面強調加快職能轉變,構造規制統一、權責明晰、運轉協調、安全高效的監管體系,有效實施全程監管、創新監管和協同監管。

7.營造環境上提出了五項要求。一是加強工作指導,營造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改革環境。二是推進制度建設,營造良好信用環境,為民營銀行控制信用風險提供重要保障。三是做好組織落實,營造有利於民營銀行發展的經營環境。四是強化行業自律,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五是加強宣傳引導,為民營銀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下一步,中國銀監會將認真貫徹執行《指導意見》,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穩步推進民營銀行設立,不斷完善監管配套措施,努力促進經濟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下面,我很願意回答大家的提問。

主持人:

謝謝尚主席全面的介紹,下面開始提問。

中央電視臺:

我想問一下尚主席,剛才您介紹的情況中民營資本在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已經佔了不少的比例,但國際上也有一些民營銀行改革試點不成功的案例,我想問一下為什麼這次要出《指導意見》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這個意見出臺是不是意味著試點進入正常的審批過程?謝謝。

尚福林:

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符合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對於進一步健全我國銀行體系、增強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從企業結構看,大中型企業融資渠道較為充分,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待逐步通過金融改革予以解決。目前,我國企業融資模式出現了一些變化,比如大集團向國際融資、大企業向市場融資,大集團大企業融資需求有較好的解決渠道,而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普遍存在融資鏈條較長、融資成本較高、融資風險較大的問題。近年來銀行業採取了不少措施,努力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但這一問題仍然存在。有序發展小型銀行,是解決這一金融服務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發展民營銀行,是希望利用其來自民間、熟悉民企、貼近民眾的天然特點,能夠補充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不足,進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二是從銀行結構看,大中型銀行發展較為充分,而小型銀行相對不足,發展小型銀行有利於進一步增強我國銀行體系的活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銀行體系發生了很大變化。大型銀行的市場佔比逐年下降,已經與一些主要發達國家大致趨同。截至2014年末我國前五大銀行資産在銀行業總資産中佔比為41.2%,同期美國前四大銀行市場佔比為41.5%,日本前三大銀行市場佔比為51%。應該説,這種大型銀行主導的銀行結構有效地維護了我國銀行體系的穩定。同時我國銀行業競爭是比較充分的。同時,小型銀行相對缺乏,又使得我國銀行體系的活力不足。據有關資料統計,截至2014年末,資産規模500億元以下小銀行,美國擁有6300家,而我國有3669家。我國小型銀行相對較少。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立小型銀行,有利於改善我國銀行體系的內部結構,在有效保持銀行體系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增強競爭機制,促進活躍市場。

三是從産品結構看,我國銀行業同質化經營程度過高,而差異化明顯不足,迫切需要提升銀行體系的個性化、特色化服務水平。我國銀行業發展模式普遍趨同,面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面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改革,社會融資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正在不斷增長,迫切需要特色化、量體裁衣的金融産品。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積極改革,轉型創新,在特色化經營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但仍然與市場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引進民間資本設立的民營銀行,在傳統的銀行經營領域中沒有任何優勢,一開始就必須尋求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打造出具有鮮明自身特色的金融産品,才能在市場中爭得一席之地,成為我國銀行業市場中的生力軍,從而有望在競爭中有利於推動我國銀行轉型謀變、創新發展,為實體經濟提供質量更高、效益更強的金融服務。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

請問尚主席,現在據説有40多家民營銀行向銀監會發出申請,請您介紹一下情況。第二批民營銀行試點什麼時候推出?另外請您介紹下一步民營銀行的審批上銀監會的主要工作思路。謝謝。

尚福林:

民營銀行從試點到現在,許多民營企業對設立民營銀行表示出較大的熱情和興趣,有的還書面表達了申請意向,相關各方主要是以表達意向為主,《指導意見》印後,銀監會將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積極推進申設工作。具體講,從即日起,銀監會將正式依法對合格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申請進行受理。為使申請企業更加便利、快捷的開展申請工作,我們擬做以下幾項工作安排。

第一,組織由各省市銀監局啟動申設前的輔導工作。銀行是特殊行業,需要相應輔導。具體講,一是幫助相關市場主體開展可行性研究,主要看有申設意向的民營企業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是否具有辦好銀行的主觀願望和良好動機,是否有足夠的自有資金;有意發起設立銀行的民營企業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是否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有無不良記錄;發起設立銀行的方案是否科學完善,本地的市場資源能否支撐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如果這些方面有什麼缺陷和不足,各地銀監局要及時予以指導和輔導,解決申請人的疑難問題。

二是幫助做好前期論證。主要是為了提高行政審批質量和效率,由各省銀監局與銀監會相關部門就擬設民營銀行的可行性、合法性、完善性進行討論論證。主要看風險承擔制度、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等是否可行;資質條件和財務狀況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擬設銀行的業務範圍、市場定位、經營方針和計劃是否合理。通過前期論證,及時向意向申請人反饋修正意見,方便申請人修改完善申請材料,提高申請方案的可行性。

三是與地方政府進行會商。主要是協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為新設民營銀行營造良好金融環境,落實支持銀行發展和風險防範的相關責任,商議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

第二,建立限時審批制度。為提高民營銀行申設審批效率,縮短審批時間,銀監會將推行限時審批承諾,建立申設審批管理臺賬。對於依法受理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比現有法定“6個月”的批籌時限縮減2個月。

第三,下放審批權限,將設立民營銀行籌建申請的受理權和民營銀行開業審批權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區銀監局。同時,由各地銀監局和銀監分局負責事中事後的日常監管,以更好地貼近民營銀行實施屬地監管、協同管理和日常監管服務,為民營銀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監管環境。

路透社: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您在《指導意見》這份文件中提到國有資本、民間資本以及外資將平等對待,我的問題是現在銀監會是不是會考慮放鬆對於外國銀行在中國國內銀行投資的限制?第二個問題,尚主席剛才提到現在有40多家在意向申請的新設民營銀行,在未來幾年中,如果有這麼多新設銀行的話,銀監會準備做哪些工作加強對這些銀行的監管,尤其是在人員設置方面。謝謝。

尚福林:

剛才提到對國有資本、外資、民間資本,我們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去批准他們設立銀行,不同性質的資金、資本進入銀行都有不同法律法規的規定,外資進入中國的銀行市場受外資相關管理條例的約束,只要符合外資相關管理條例就可以進入中國的市場。外資進入中國設銀行,一個是要有銀行背景,另外是要有資本金和整個資産規模的要求。

還可以在中國設立分行,也可以設立全資的子行,還可以設立合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對外資的股比是沒有上限的。還可以參股中資銀行,按照20%、25%的要求,大家很熟悉,就是單家股東股比不能超過20%,多家合計不能超過25%,這是現行規定,只要符合這些規定,外資都可以進入。另外,我們最近修改了外資管理條例,主要是放寬了外資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的一些時限要求,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有40多個要申請設立民營銀行。這40多家提出來他們有這個意願,還要看他們的準備情況。當然,民營銀行這兩年會有一個比較快的發展。在未來幾年的監管上,實事求是講,我們現在的監管力量不足,但是我們想方設法去克服監管當中遇到的困難,我們會統籌協調,加強對民營銀行的監管和對他們的輔導、幫助,促進他們能夠穩定發展。謝謝。

香港文匯報:

請問尚主席,剛剛我們看到《指導意見》中提到承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現在已經有了存款保險制度,為什麼還要強調這樣一個制度安排?會不會增加民營銀行的經營負擔?謝謝。

尚福林:

《指導意見》將“有承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作為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原則之一,既是促進民營銀行科學穩健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確保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的重要保障。

首先,這是銀行有效管理風險、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在要求。銀行作為經營貨幣、管理風險的特殊企業,從其風險特徵和社會責任看,最大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防止風險外溢(銀行和其他企業不一樣),避免經營風險損害存款人和納稅人利益。按照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市場鐵律,銀行賺錢之後由股東獲利,存款人不可能再分享;在銀行經營出現問題的時候,自然也就不能由存款人吃虧認賠,股東應有責任分擔風險。

近幾十年,這一理念已經逐漸演化為國際通行規則,最為突出和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現在世界各國皆強調對銀行的資本監管,強調資本對風險損失的吸收能力。我國近年來也一直強調,銀行股東負有持續注資責任,以增強風險抵禦能力,這為我國銀行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實現穩健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第二,這是銀行應對危機的必備工具,也是國際通行要求。在本次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之後,世界各國經過深刻反思,于2009年達成了非常重要的“9.20”國際共識。最為關鍵的一條就是,銀行機構要在正常經營時,就要明確作出出現風險的處置安排,通俗地講就是訂立“生前遺囑”,按照行業説法就是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也就是銀行必須事前明確,出現危機之後,先由股東自我救助,努力恢復正常經營;如果全面恢復正常經營無望,應該通過業務模塊分拆等方式,確保其主要服務功能得以持續。這一制度安排的核心要求就在於,銀行股東要在銀行從生到死的全過程,承擔風險責任。

按照這一國際通行規則,我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正在補這一課。目前,我國被列為國際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工行、農行、中行,已完成恢復和處置計劃的制定工作,其他各類銀行機構也正在制定之中。民營銀行作為新設銀行機構,在出生之際就應主動做好剩餘風險的承擔安排,以確保經營失敗後不殃及無辜,避免被動。

第三,這是民營銀行進行市場增信,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民營銀行建立股東承擔剩餘風險制度之後,就在存款保險制度基礎之上,為存款人增加了股東保護,這將明顯增強存款人的安全感,增強客戶吸引力。同時,民營銀行在享受存款保險制度對剩餘風險的賠付後,可以使銀行更好地保障客戶利益。比如,對於一個60萬元存款的客戶,如果銀行經營失敗之後,存款保險按規定提供50萬元的賠付,銀行股東若再為客戶承擔10萬元剩餘風險,不僅自身的賠付負擔大大減輕,而且更多分擔了存款人風險,從而大大增加了市場對民營銀行的信心。所以,存款保險制度對於民營銀行的設立和穩健發展是一個增信安排,也使得承擔剩餘風險這一制度變得更加有效。

此外,存款保險加上股東承擔剩餘風險的雙重防護安排,客觀上能夠避免民營銀行客戶過度集中,有利於民營銀行將服務重心聚焦于小微企業、“三農”、社區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利於促進民營銀行探索創新特色化經營模式。

香港大公報:

我們了解到最近一家民營銀行從批准設立到開業經歷了較長的時間。開業之後好象業務增長比較緩慢,有的甚至沒有什麼業務可以做。我們想問一下其中的原因是什麼,謝謝。

尚福林:

銀行有不同於其他行業的特點,設立一家銀行應該有良好的內部控制的制度,有相應的風險控制制度,還要完成自己的信息系統建設,另外還要找準自己的市場定位,去開發自己的客戶。所以,銀行從批籌、開業,開業以後到他做業務,確實需要很多方面的準備。我們了解這五家銀行,從批准籌建以後到批准開業,再做業務,他們現在都非常謹慎,也在非常積極的去研究自己的市場定位,研究自己能夠有特色的、有競爭力的經營模式。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在做業務過程中,從批准開業到真正把業務做起來,可能會有一段時間,這個是可以理解的,這也反映出來我們這些民營企業進入銀行業以後他們既積極又謹慎的態度。我個人認為,持有這樣一種態度去經營銀行是應該的,也是值得鼓勵的。謝謝。

中華合作時報:

請問您如何評價安邦保險控股成都農村商業銀行?目前農信社在産權改革的過程中依然面臨體制不順、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在未來民間資本進一步參與農信社改革的過程中是否會進一步放開限制,充分實現市場化?

尚福林:

保險機構進入銀行在法律上沒有什麼限制,但是我們國家到目前為止還是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保險企業在入股商業銀行的時候,還要遵守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要求,比如不能有利益輸送,不能有關聯交易等等。有金融背景的企業入股農村商業銀行,有利於農村商業銀行防控風險,畢竟是有金融背景。但是今後它的發展方向到底怎麼樣,能不能把這家銀行做好,這要看他自己在經營中能否摸索到合適的經營模式。

我們對農村商業銀行的要求就是對農村信用社改革也好、農村商業銀行的要求也好,就是要堅持服務“三農”的根本不能變,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商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堅持服務“三農”的本質,不能夠超出縣域經營範圍。我國在整個金融服務體系當中,城市裏面的大企業、大集團金融服務渠道是比較多的,農村小微企業、“三農”服務渠道相對較少。不管是什麼股東,進了農商行以後,把這家農商行的根從農村拔出來了,脫離了服務“三農”的根本,這都是不允許的。

主持人:

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尚主席,謝謝各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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