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

2015-07-11 08:32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
皖政〔201568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決定取消的6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含17個子項),我省有對應事項5項全部取消(見附件1)。

二、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含4個子項),我省有對應項的18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見附件2)。

三、涉及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權力事項作相應調整。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堅持做到“四個一律”和“兩個全程”,切實做好取消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實施。對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要嚴格規範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權限、範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審批效率。要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切實抓好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落地生效和運行監管,確保“放、管、服”各個環節工作落實到位,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711

附件:省政府決定取消的權力事項目錄

      省政府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目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