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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合肥工業大學等高校畢業生在宣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

2015-07-15 11:0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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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促進合肥工業大學等高校畢業生
在宣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
宣政辦秘〔2015〕16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宣城,充分發揮合肥工業大學等高校畢業生人才資源優勢,有效彌補我市人才短缺,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在宣城就業創業,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本意見適用對象:合肥工業大學等“985”、“211”工程大學高校全日制畢業生。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相關政策。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尤其到企業貢獻才智;鼓勵高校畢業生在宣城創辦領辦企業。

三、在重點産業領域,新建一批就業實習基地,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實習。對一次性接納5人實習且實習期滿留用率達40%的就業實習基地,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四、建立高校畢業生吸納引進機制。高校畢業生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滿一年的,給予每人每年1.2萬元的生活補貼,補貼發放年限最高為3年。全市事業單位引進高校畢業生中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經政府批准,可簡化招聘程序。

五、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住房補貼。對自行租房的,給予500元/月的租金補貼;對承租公租房的,提供70%租金補助。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三年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滿二年以上者,在我市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新建商品房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安家補貼。

六、加強創業公共服務。建立大學生創業指導制度,在擁有豐富行業經驗和行業資源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天使投資人中選聘一批青年創業指導師,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指導。

七、在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定期舉辦“創業在宣城”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宣傳我市各類創業優惠政策,搭建大學生來宣創業的交流平臺,吸引創業項目留宣創業。

八、支持創業擔保貸款和獎勵。高校畢業生在宣城創業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初始創業成功後,經專家組評議通過,給予5000元一次性補貼;在2年內每新增吸納一名大學生就業給予2000元創業促進就業補貼,累計不超過5萬元。

九、加強創業載體建設。推進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創業孵化基地和大學生創業園建設,市財政每年給予30萬元資金補貼,用於園區管理。

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定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指導和推動高校畢業生在宣就業創業。

十一、本意見涉及的有關補貼和獎勵資金,由各級受益財政承擔(已有明確支出渠道的除外)。具體的申領和發放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製定。

十二、本實施意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2015年7月15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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