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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2015-07-20 10:41 來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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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滬府辦發〔2015〕3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促進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7月20日

關於促進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進一步做好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以下簡稱“跨境電商”)發展的體制機制,結合本市實際,現提出促進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上海“四個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目標,承接國家“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充分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的創新改革優勢和上海口岸優勢,按照“先行先試、突出重點、逐步完善”的原則,堅持“開放就有活力,放開就是支持”,大力推進跨境電商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引導本市跨境電商産業向規模化、標準化、集群化、規範化方向發展。

二、總體目標

著力培育跨境電商完整産業鏈,形成第三方平臺和自營平臺同步推進,境內外電商共同參與,進出口並重、多種模式並存、線上線下有序結合的跨境電商發展格局。積極推進跨境電商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創新,構建高效、便捷、安全的跨境電商管理模式。加快完善跨境電商業務支撐體系,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形成有利於跨境電商發展的生態環境。到2020年,本市跨境電商交易額佔全市進出口總量的比重穩步提高,跨境電商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

三、主要任務

(一)集聚跨境電商經營主體

引進和培育一批國內外有影響力的跨境電商示範企業。支持國內企業更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鼓勵傳統製造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商平臺開拓國際市場,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的跨境電商企業。支持跨境電商零售出口企業通過規範的“海外倉”、體驗店和配送網點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第三方專業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商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等服務。鼓勵現有電商平臺和企業拓展跨境電商業務功能,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二)完善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

依託本市電子口岸,把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成為“單一窗口”平臺,為進出口電商和支付、物流、倉儲等企業提供數據交換服務,為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外管等部門提供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提高口岸監管便利化程度。簡化企業申報辦理流程,建立公平、開放、透明、高效的對接服務機制。

(三)發展跨境電商物流體系

支持國內外物流、快遞企業提供跨境電商物流服務。加強航空、海運、鐵路等多種運輸方式對跨境電商業務的運能保障。支持企業建立全球物流供應鏈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

依託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完善跨境電商倉儲物流中心和集中監管場所佈局,由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集中監管場所的認定標準和操作模式,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進駐相關區域開展業務。

(四)設立跨境電商示範園區

優化跨境電商産業佈局,依託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國家級高新區和電商産業園區等,創建各具特色的跨境電商示範園區。支持園區出臺有關企業入駐、人才集聚、融資便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設區域線下服務平臺,鼓勵園區建設貿易、倉儲、配送、售後等綜合服務體系,吸引跨境電商企業入駐,形成集聚和示範效應。

(五)鼓勵跨境電商業態創新

促進傳統商貿流通企業轉型,支持保稅商品展示疊加保稅進口等跨境電商與傳統零售相結合的業態創新。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設跨境電商線下體驗店,形成線上線下跨境購物渠道的相互補充。支持通過郵路、快遞實現的跨境零售業務,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積極創造條件,解決其通關、支付、結匯、倉儲和售後服務等問題。鼓勵服務業企業通過互聯網平臺提供跨境專業服務,率先開展服務貿易跨境電商試點。

(六)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

完善現有直郵進口和保稅進口監管辦法,探索建立“集貨模式”監管制度。實現進口環節行郵稅電子計徵,實施海關行郵稅擔保實時驗放模式,提升跨境電商涉稅訂單通關效率。創新商品備案自動審核模式,實現低風險商品7×24小時實時備案,進一步提升跨境電商業務信息化水平。

完善跨境電商出口監管辦法,對出口商品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通關手續,並簡化商品歸類方式。貫徹落實海關總署關於“實現全年無休日,24小時內辦結海關手續”的通關時限要求。

推動郵路逐步納入跨境電商服務試點,研究制定郵路進出口監管試點方案。

(七)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

對本市跨境電商進口檢驗檢疫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簡化企業和商品備案要求。對進口商品實行“集中申報、核查放行”。對通過國際快遞和郵路進境的商品,統一按照快件和郵寄物相關檢驗檢疫監管辦法管理。對保稅進口商品,實施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質量安全監管,依據相應産品國家標準的安全衛生項目進行監測。

對出境商品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出口不再進行法檢。建立基於風險分析的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機制。加大第三方採信力度,監督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實施檢驗檢測,進行産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

(八)提升跨境支付與收結匯服務

支持銀行和跨境第三方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商業務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務,支持企業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或正常收結匯。推動銀行、支付機構加快産品創新,改進跨境支付服務,提高跨境支付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開設境外人民幣及外幣備用金賬戶。對郵路渠道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經營主體,可通過有資質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辦理收結匯。對通過海關集中監管、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經營主體,憑海關電子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進一步擴大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的範圍與交易金額,在確保交易真實性的前提下,逐步將試點擴展至所有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

(九)創新支持跨境電商稅收機制

落實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適用跨境電商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可依據海關電子報關信息和相關憑證,按規定申請辦理退(免)稅和免稅。探索實施跨境電商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在簡化商品歸類方式的基礎上,研究跨境電商出口商品實行綜合退稅率政策。創新研究有利跨境電商持續健康發展的稅收機制。

(十)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

利用本市戰略性新興産業、外貿發展、對外投資合作、服務業引導等專項資金,支持跨境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跨境電商專業人才培訓、開拓國際市場、建設國際營銷網絡、建設海外倉等項目。重點支持跨境電商示範企業發展和跨境電商示範園區建設。從事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建立適應跨境電商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支持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跨境電商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與電商平臺業務合作,根據跨境電商業務特點和要求,開展線上融資方式及擔保方式創新,鼓勵基於誠信的無抵押貸款方式推廣。為跨境電商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引導和推動各類創業創投資金支持跨境電商初創企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上市。

(十一)加強創新研究和人才建設

深入研究符合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和國際通用規則。鼓勵相關企業、機構、院校合作成立跨境電商研究機構,為本市跨境電商工作創新提供理論研究和智力支持。促進跨境電商行業協會等社會仲介組織建設,加強宣傳和推廣,通過建立行業誠信認證制度,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扶持引導、業務對接、制定標準、評級評優等方式,提升行業創新水平,並推動國際間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合作。

培育和集聚跨境電商人才。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及教育機構合作辦學。鼓勵高等院校開設跨境電商專業課程,各類培訓機構增加跨境電商技能培訓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創業人才落戶上海,支持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創業培訓,使跨境電商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引擎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渠道。

(十二)優化市場環境和統計監測

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加強産品質量監管,推進以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為基礎的産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的産品質量監督機制,實現部門間、區域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

引導跨境電商主體規範經營行為,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發揮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作用,指導企業建立完善售後服務體系,加強國際間解決消費糾紛的雙邊和多邊合作。加大執法監管,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堅決打擊跨境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

完善外貿統計方式,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對接各監管部門系統,將跨境電商經營主體、貿易量、商品信息、結匯、退稅等納入統計,單列跨境電商貿易統計專項。

四、工作要求

各部門要以創新精神和務實態度,圍繞解決影響跨境電商發展的瓶頸難題和制約因素,抓緊制定可操作管用、能落實落地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

市跨境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要積極發揮跨部門統籌協調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工作要點;積極推進落實,及時總結評估;不斷優化體制機制和法制環境,促進本市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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