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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5-07-24 17:18 來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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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
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黑政發〔2015〕21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堅持擴大就業發展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評估機制,同等條件下對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優先安排。(省發改委、工信委、統計局、商務廳負責,列第一位的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産業。創新服務業發展模式和業態,推進服務業與農業、工業融合發展。結合“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和發展綠色食品産業戰略,注重産品營銷,在“賣得好”上聚集更多勞動者,支持電子商務向農村和農業延伸,創新農産品經營業態,帶動就業增長。支持發展生活性服務業,打造新的就業增長點,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結合“五大規劃”實施和“十大重點産業”發展,在引入要素、存量擴張、高新技術成果産業化、資源開發和深加工上,注重吸納就業能力的培育和提高。發揮裝備製造産業優勢,加快裝備製造産業發展,全面實施“中國製造2025”,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深度融合,挖掘第二産業的就業潛力。(省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委、商務廳負責)

(三)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創建示範工作,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園、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載體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省財政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爭取國家綜合獎勵。落實政府採購支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政府採購計劃預算總額的30%以上應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其中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適當提高職業仲介機構介紹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到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就業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標準。降低小微企業獲得專利的成本,優先審查小微企業核心技術發明專利申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將閒置專利向小微企業許可轉讓,向小微企業低成本或免費實施專利許可,引導高校、科研院所與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産權合作互助,幫助小微企業進行專利創業和專利二次開發。(省工信委、發改委、科技廳、財政廳、商務廳、人社廳負責)

(四)加強失業風險預防和調控。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調整為15%,個人繳費費率由本人工資的1%調整為05%。在我省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生産經營困難、向社會承諾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用於富餘人員生活補助、單位及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轉崗培訓補貼。確需裁員的,應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接續,裁員方案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依據兼併重組政策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優先用於職工安置。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應對失業風險的就業應急預案。(省人社廳、財政廳、國資委、工信委、商務廳、國土資源廳負責)

二、積極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五)營造寬鬆便捷的準入環境。進一步落實企業註冊登記制度,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四證合一、一照四號”。推行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按要求實現“一照一碼”。統籌推進註冊登記全程電子化,放鬆經營範圍登記管制,進一步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住改商”。轉變涉企的行政服務和監管方式,推行“互聯網+政務”,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涉企信息集中統一公示和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推動政府部門運用大數據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和監管,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轉變監管方式,逐步減少實地檢查行為,強化網上監管、數據監管。落實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和經營異常名錄製度,推動各部門實行聯合信用約束。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對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抽樣統計。推動修訂與商事制度改革不銜接、不配套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簡政放權,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保留的審批事項,實行限時辦結,推行“一個窗口”受理、網上並聯審批等方式。(省工商局、編辦、省政府法制辦負責)

(六)培育創業創新孵化平臺。各級政府清理出的非辦公類用房優先用於政府主導新建的科技園、孵化器。統籌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閒置廠房等現有資源,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創業孵化器。對孵化創業人數多、創業項目科技含量高、孵化成功率高的,給予補貼或獎勵。(省科技廳、工信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負責)

(七)拓寬創業投資融資渠道。切實用好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積極參與創業活動,支持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在我省創業融資領域的發展。加大政府對創業的資金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種子資金”,扶持初創企業發展。引導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發行債券,支持和獎勵創業企業上市融資。(由省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廳、金融辦、財政廳負責)

(八)放大財政貼息擔保貸款對創業的扶持作用。凡有創業要求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可在創業地申請2年期最高額度為10萬元財政貼息的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按人均10萬元、實際貸款人數和額度分別給予2年期的擔保貸款。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達到企業員工的30%(超過100人的達到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為期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完善擔保基金呆壞賬核銷辦法,細化核銷標準,提高代償效率。簡化擔保貸款申請手續,開展網上申請和辦理服務。(省金融辦、黑龍江銀監局、省財政廳、人社廳、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負責)

(九)加大減稅降費力度。稅務部門要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做好納稅輔導。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人員中的失業1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等文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2號)規定,全面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個體經營戶和企業吸納各類人員創業就業的稅收扣減限額標準,按照《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於我省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減免稅限額(定額)標準的通知》(黑財稅〔2014〕21號)、《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於我省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減免稅限額(定額)標準的通知》(黑財稅〔2014〕22號)規定執行。(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人社廳、民政廳負責)

(十)大力扶持網絡創業。積極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推動電子商務與製造業、服務業等傳統業態深度融合,帶動産業創新發展。支持電子商務園區、電子商務總部基地和互聯網服務商實行“一址多照”,用園區秘書公司經營地址為網絡創業者提供經營場所的集群註冊。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創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在網絡平臺實名註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創業者,可按照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省商務廳、工信委、工商局、人社廳、財政廳、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負責)

(十一)鼓勵科研人員創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政策,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的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科技人員創業的鼓勵政策按照《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激勵人才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意見》(黑髮〔2015〕6號)執行。(省人社廳、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負責)

(十二)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持農民自主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産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産業項目。依託全省各級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機構組建農民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組織開展創業培訓、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六位一體”的創業服務。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搭建農民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和見習基地,定期在全省開展“百名農民創業之星”和“百個農民創業示範(實習)基地”評選活動。鼓勵各縣(市、區)創建農民創業園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強化財政扶持和金融服務。支持農民網上創業,推動農民合作社、農産品加工企業産品批量進駐電商平臺,提升我省農産品知名度和競爭力。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省農委、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地稅局、物價監管局、團省委負責)

(十三)營造大眾創業良好氛圍。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搭建創業者交流平臺,培育創業文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初始創業人員提供租金補貼,建立創業創新産品定向招標採購制度,對創業大賽中的優秀創業項目進行資助。對勞動者創辦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創業扶持政策。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扶持體系、創業服務體系和工作考核體系,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省人社廳、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負責)

三、統籌推進重點群體就業

(十四)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到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工資待遇上給予特殊的優惠政策。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可直接執行定級工資,試用期滿後工作2年以上不滿3年,級別工資高定1個檔次,滿3年以上,級別工資再高定1個檔次。在事業單位工作的,試用期也可直接執行定級工資,試用期滿後工作2年以上不滿3年,薪級工資高定1級,滿3年以上,薪級工資再高定1級。單獨組織邊遠艱苦地區縣、鄉機關及公檢法系統公務員招考,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一線執法崗位就業。根據基層需要,針對工作急需、專業性較強且員額不足的公務員職位,向高校畢業生適度放寬報名資格條件,鼓勵報考。按照規定落實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推進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工作,每年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大力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每年招募一批高校畢業生到鄉村開展志願服務,充實基層人才隊伍。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招聘時,筆試成績加5分,報考本人戶籍地崗位和期滿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再各加2分。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工作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事業單位時享受項目生同等政策,報考公務員時可報考項目生崗位。(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財政廳負責)

(十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保障機制。鼓勵各類企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高質量的見習崗位,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當年的見習補貼標準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上浮到60%。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制度,推動實現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的,按規定給予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免費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取消非應屆畢業生調整改派環節,非應屆畢業生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用人單位錄(聘)用通知等就業材料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報到和落戶。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專科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和創業鼓勵政策。高校畢業生創業的鼓勵政策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黑政發〔2015〕16號)執行。(省人社廳、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負責)

(十六)努力幫助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將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業人員、殘疾人和高校畢業生作為幫扶重點,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提供就業援助服務。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女滿45歲、男滿55歲就業困難人員(“4555”人員)實現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定額社會保險補貼。規範公益性崗位管理,適度控制崗位規模,嚴格實行準入和退出機制。對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人員,使用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不得安排非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應優先保障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確保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除零就業家庭人員外,就業困難人員在同一困難狀態下,只能享受一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期滿後,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其他失業人員就業促進政策。創辦和認定50個省級殘疾人就業示範基地,給予相應政策和資金扶持,鼓勵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扶持政策,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及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公示制度。殘疾人創業,殘疾人就業保障資金可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資助。(省人社廳、民政廳、財政廳、省殘聯負責)

(十七)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圍繞新型經營主體的培育和發展,特別是現代農機合作社建設,大力培育新型農民。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協會、勞務仲介組織和勞務能人等市場主體為農民提供對接服務,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結合“中蒙俄經濟走郎”黑龍江陸海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鼓勵農業合作社、種糧大戶赴俄羅斯開展糧食、蔬菜種植和營銷,擴大對俄勞務合作。市、縣政府在實施徵收土地時,要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中明確促進被徵地農民就業的具體措施,要優先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安置。(省農委、人社廳、財政廳、商務廳、國土資源廳負責)

(十八)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在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時,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為當年符合條件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基層專職武裝幹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學生士兵和轉業軍官中招錄。在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應安排不低於當年招錄計劃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點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在招收錄用或聘用人員時,應安排不低於錄(聘)用計劃10%的名額招收符合錄(聘)用崗位要求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相關企業對招收的退役士兵開展崗位培訓的,可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培訓補貼。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入工齡。(由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財政廳、國資委負責)

四、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

(十九)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創業服務功能,在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服務的基礎上,將創業者的人事代理、檔案保管、職稱評定、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權益保障、法務諮詢和法律援助等納入服務範圍。將職業介紹補貼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合併調整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按照績效管理原則,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支持各類社會化、市場化專業服務機構及社團組織為創業者提供專業服務。(省人社廳、財政廳負責)

(二十)推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服務上的應用。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實現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信息化和標準化。建立全省就業信息監測平臺,聯網發佈各類就業信息,穩步推進就業信息共享,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創業服務。(省人社廳、財政廳負責)

(二十一)加快建立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動縣一級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整合,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為社會提供統一的綜合性服務平臺。實現人力資源市場管辦分離、政企分開、事企分開、公共服務與經營性服務分離,明確劃定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逐步把經營性業務轉由服務企業實施。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省編辦、人社廳、財政廳負責)

(二十二)加強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機制,政府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購買培訓服務,將享受培訓補貼人員全部納入職業培訓補貼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組織開展訂單式培訓,重點組織實施農民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創新職業培訓模式,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培訓機構開發和實施職業培訓包教學,支持企業以新招用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發揮企事業單位主體作用,完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快培養重點産業急需技能人才。創新創業培訓方式,鼓勵培訓機構對創業群體免費開展創業培訓。引導鼓勵勞動者利用互聯網以及各級政府公共服務網站參加網絡創業學習和培訓。(省人社廳、財政廳負責)

(二十三)建立健全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就業的聯動機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在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繼續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研究探索鼓勵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主創業的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視其生産經營和家庭收入情況,按照規定給予6至12個月的救助漸退期,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創業人員創業失敗,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條件的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省人社廳、民政廳、財政廳負責)

(二十四)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申領《就業創業證》,作為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登記失業的各類人員提供均等化服務,有針對性地免費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推進符合條件的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援助政策,在全省範圍內就地就近辦理失業登記。(省人社廳、財政廳負責)

五、強化組織領導

(二十五)健全協調機制,做好資金保障、就業統計和宣傳工作。將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政策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資金投入、群眾滿意度作為評價指標納入市(地)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各地要設立由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縣級以上政府要根據就業需求、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就業創業相關資金,提高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性支出的比例。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擴大全省勞動力調查範圍,提高調查頻率,適時發佈調查失業率等相關數據。利用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創新創業的典型事跡,努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業偉大的時代風尚。(省人社廳、財政廳、統計局、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負責)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4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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