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的通知

2015-08-10 10:54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
規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的通知
皖政辦〔201542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建立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制度,對於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解決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存在的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壟斷性強、利益關聯等突出問題,促進仲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1)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清理和規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規範的範圍

省政府部門(含有關中央駐皖單位,下同)在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託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機構(以下統稱仲介服務機構)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以下稱仲介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諮詢、試驗等。

二、清理規範的措施

(一)全面梳理仲介服務事項。各審批部門要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逐項列明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等,編制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其中實行政府定價或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項目,同時明確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二)大力清理仲介服務事項。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國務院部門規章按照行政許可法有關行政許可條件要求規定的仲介服務事項外,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託仲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仲介服務材料。對雖有法定依據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及時提出取消或調整的建議。清理規範後,凡未納入清單的仲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三)嚴格控制新設仲介服務。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仲介服務。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為仲介服務。嚴禁將一項仲介服務拆分為多個環節。今後確需新設的仲介服務事項,必須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論證,依照法定程序設定並納入清單管理。

(四)規範審批部門行為。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仲介服務機構,對各類仲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應同等對待。依照規定應由審批部門委託相關機構為其審批提供的技術性服務,納入行政審批程序,一律由審批部門委託開展,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申請人的義務。對申請人已委託仲介服務機構開展的服務事項,不得再委託同一機構開展該事項的技術性審查。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託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並納入部門預算。

(五)切斷仲介服務利益關聯。放寬仲介服務機構準入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外,其他各類仲介服務機構資質資格審批一律取消。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仲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進一步放開仲介服務市場,嚴禁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仲介服務機構數量,各部門現有的限額管理規定一律取消。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仲介服務,需要開展的應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對專業性強、市場暫時無力承接,短期內仍需由審批部門所屬(主管)單位開展的仲介服務,審批部門必須明確過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省編辦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按程序報批。行業協會商會類仲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平等參與仲介服務市場競爭。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仲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在仲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

(六)規範仲介服務收費。對於市場發育成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競爭充分規範的仲介服務事項,一律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對於壟斷性較強、短期內無法形成充分競爭的,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同時深入推進仲介服務收費改革,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定價範圍。事業單位提供仲介服務的,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範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仲介服務市場價格。

(七)強化仲介服務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仲介服務的規範和標準,完善仲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相關信用狀況和考評結果定期向社會公示。指導監督本行業仲介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範仲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

三、實施步驟

(一)自查清理階段(8月底前完成)。各審批部門對本部門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和技術性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提出清理規範意見,填寫有關清理表格連同電子版于20158底前一併報送省編辦。

(二)審核確認階段(10月底前完成)。省編辦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法制辦、省物價局、省政務公開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審批部門提出擬保留的仲介服務事項進行研究論證,提出審核意見反饋各審批部門,並通過單位門戶網站公示。

(三)公佈運行階段(12月底前完成)。經審核論證後的省政府部門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清理規範工作與“三個清單”(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涉企收費清單)建設、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認真實施。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並安排專人負責,確保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明確任務分工。各審批部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清理規範工作,對指定服務、仲介機構非法定資質資格審批、執業限制、限額管理、所屬單位開展本部門審批仲介服務、人員兼職任職、違法違規收費,以及所屬事業、企業仲介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等進行全面梳理,制定清理規範工作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物價局等部門分別負責研究提出規範仲介服務收費、建立健全仲介服務機構監管制度、強化行業自律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

(三)嚴格監督檢查。各審批部門要建立健全申請人對仲介服務評價反饋機制,向社會公佈舉報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編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跟蹤了解各審批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對組織實施不力、不按要求推進工作和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清理規範仲介服務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清理規範仲介服務工作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附件:1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需由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提供的仲介服務事項統計表

      2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需由行政機關委託有關機構提供的技術性服務事項統計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810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