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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銅陵市委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

2015-08-13 15:29 來源: 中共銅陵市委銅陵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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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銅陵市委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
銅發〔2015〕9號
(2015年8月13日)

創新是銅陵發展的基因。為進一步營造銅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生態環境,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就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打造銅陵發展新引擎,制定以下若干政策意見。

一、支持眾創空間建設

1、打造一批眾創空間。圍繞銅陵産業轉型升級,順應互聯網跨界融合創新創業新趨勢,充分發揮有色、化工、電子等行業領軍企業及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各界的力量,充分利用開發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業園、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文化創意園、高校研究院所的有利條件,以創客空間、創客咖啡、創新工場等為新型孵化模式,打造一批具有銅陵特色的綜合性或專業化的眾創空間。

2、實行眾創空間認定和備案登記制度。對經認定的市級眾創空間,市級財政給予30萬元建設補助,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新型孵化機構的,分別追加20萬元、70萬元建設補助。

3、建立眾創空間激勵約束機制。對市級眾創空間公共服務能力和創業孵化績效進行年度考核,對績效考核優良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市級財政補貼;對績效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視情予以摘牌。

4、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建眾創空間。支持企業利用自有閒置廠房與上市公司、創投機構或專業團隊合作建設眾創空間;鼓勵國內知名眾創空間到銅陵設立分支機構,直接納入市級眾創空間支持計劃,並優先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各高校、國有企業、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工作,優化服務流程,推進全程電子化服務。建立名稱預先核準服務、眾創空間綠色通道、限時辦理、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制度,為創客企業工商註冊提供便利。

2、放寬工商註冊條件。允許“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等字樣使用在企業名稱中,經營範圍可直接表述為“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經營管理”等。入駐眾創空間的孵化企業註冊資本可以認繳、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可集中登記,不限制數量,可使用同一地址註冊,不強制要求房屋租賃期限必須在一年以上,為各類創業主體準入營造寬鬆便捷的環境。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三、聚集創新創業主體

1、吸引高端人才來銅創新創業。根據我市實際確定高層次人才範圍和對象,並視項目投資情況,對來銅創辦高科技企業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按不超過項目實收資本的20%比例給予投資參股扶持,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

2、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對在銅轉化創新成果或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5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編制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陞。

3、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促進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互助合作,鼓勵高校實行彈性學制管理辦法,支持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將大學生創業扶持期延長至畢業後5年。

4、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建立銅陵市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為農民工創業、就業、培訓等提供一站式服務,有條件的鄉鎮,可結合自身資源和産業産品優勢,建設“一村一品”返鄉創業園。

5、對其他各類創新創業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支持鼓勵。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人才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農委、市招商局、市工商聯、各高校、國有企業、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四、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1、試行創業創新券。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支持服務機構為眾創空間提供檢驗檢測、科技諮詢、輔導培訓、技術轉移、知識産權、研發設計、財務諮詢、法律顧問等方面的服務,根據服務對象數量及質量,給予一定比例資助,每年每個服務機構資助額最高50萬元。

2、組建創業導師團隊。建立創業導師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對創業者分類、分階段進行指導服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落實財稅支持政策

1、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由市財政負責籌措創業投資基金2000萬元,支持眾創空間內初創期的企業,基金投資參股比例為企業實收資本的10%-25%,單個企業投資最高50萬元。

2、建立青年創業創新引導資金。首期1000萬元,主要向青年創業者(業態符合銅陵産業政策導向)提供最高不超過3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免反擔保、免抵押的初始創業信用貸款和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抵押物放大2倍的發展創業貸款;對創新性強、前景廣闊、發展潛力大的創業孵化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股權投資。

3、加大眾創空間扶持力度。鼓勵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提供低費免費服務(包括房租、寬帶接入、公共軟體、開發工具等)。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産、土地,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根據吸納企業戶數(帶動3人以上就業),按照3000元/戶·年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創業服務補助。

4、強化入孵企業和項目補貼補助。對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入孵創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和就業援助對象的,給予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在孵企業繳納的稅收地方留存部分由受益財政按50%予以補貼。對入駐市級以上眾創空間並投入生産運營企業(項目),按照績效給予後補助,每年每戶不超過10萬元。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六、深化科技金融支撐

1、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科技成果在本市轉移轉化,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所得全部歸所在單位,並按照不少於50%的比例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原則上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2、引導設立種子基金。支持市級眾創空間設立自有資金不低於300萬元的種子基金,市就業創業專項資金按照20%的比例予以參股,出資額最高60萬元。種子基金主要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週轉服務以及收購創業者的初創成果。

3、提供金融擔保服務。在銅銀行業金融機構,按貸款餘額0.5%的信貸規模,專項用於支持入駐眾創空間內的“創客”,並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考核。國有擔保金融機構按其資本金5%的規模,為眾創空間內“創客”提供專項擔保,其放大倍數不低於5倍,擔保費率不得高於1.5%。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科技型和創新創意型小企業貸款200萬元以內的,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50%貼息(最長期限2年),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與同級財政5:5承擔。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政府採購合同融資,允許中小企業向試點銀行申請額度不超過政府採購項目合同額80%的貸款。積極探索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辦法。

4、發揮市場主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孵化器加快機制創新,支持民營孵化器、企業、風險資本等積極參股和管理。鼓勵和支持國有(控股)企業設立內部創新創業發展基金。引進市外運營良好的眾籌平臺,開展眾籌融資試點,增強眾籌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服務能力。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

七、營造創新創業氛圍

1、鼓勵開展創業活動。支持眾創空間圍繞創新創業主題開展國際、國內各類創業大賽、創業論壇、創客沙龍、創業訓練營、項目路演等創業活動,對各類國際、國內創客大賽、院校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中的優秀項目,由認定部門給予一次性獎勵。

2、加大組織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組織開展各類公益活動,對成功創業者、優秀創業服務機構,加大宣傳力度,著力培育銅陵創業創新文化,在全社會營造勇於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政研室、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銅陵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市信息辦)

八、加大統籌協調力度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銅陵市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工作組。建立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形成部門聯動合力,打造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眾創空間的指導和支持。

2、加大示範引導。著力打造服務於有色、化工、電子等産業轉型升級的專業性眾創空間。建設銅陵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網絡服務平臺、銅陵市人才金港、銅陵市創業學院,促進各項政策落地生根。

3、加強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工作評價機制和考核辦法,把創新創業工作納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4、加快政策落地。各縣(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責任單位:市委政研室、市委宣傳部、市信息辦、市人才辦、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農委、市文旅委、市商務局、各高校、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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