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長《關於本市加快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進一步支持和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的若干意見》有效期的通知

2015-08-13 10:37 來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長《關於本市加快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進一步支持和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的若干意見》有效期的通知
滬府辦發〔2015〕3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0年8月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市財政局、市金融辦《關於本市加快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進一步支持和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的若干意見》(滬府辦發〔2010〕31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7月3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